王麗(化名)將患有“老年癡呆症”的母親送到敬老院,誰知母親卻從敬老院出走,並被火車撞死。近日,萬般悲傷之下的王麗,將敬老院告上懷柔法院。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中。
王麗患有精神病,日常生活尚能自理,一直和丈夫一起照顧年邁的母親。但是近年來,王麗的母親患上老年癡呆症,病情一年比一年嚴重,自顧不暇的王麗和丈夫照顧起母親也越發顯得力不從心。2011年5月26日,在親戚朋友的幫助下,王麗將母親送進某敬老院,並與敬老院簽訂了《養老服務協議書》。從那天開始,王麗的母親也就住進了這家敬老院。
然而平靜的生活沒過多久,當年12月21日,王麗接到敬老院打來的電話,説其母親從敬老院出走並出了事故。王麗這才得知,當天中午12點左右,母親一個人從敬老院出走,下午3時左右,在京通線北宅站至范各莊站51公里100米處,母親被行駛至此的1801次列車撞倒身亡。
王麗向法院起訴稱,母親去世後,敬老院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就和自己的丈夫簽訂了賠償協議書。王麗和自己的法定代理人認為,母親與敬老院形成了養老服務合同關係,合同合法真實有效,而正是因為敬老院工作人員管理不週和管理上的漏洞,才造成母親的死亡,敬老院應當對此承擔責任。
同時,王麗認為敬老院在自己和自己監護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和自己丈夫簽訂的賠償協議是無效的。因此,王麗和其監護人要求敬老院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誤工等費用,並要求退還先前支付的養老費6000元。(記者 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