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記者採訪,新新父親無聲落淚。戴查攝
深夜,一名中年男子懷抱一名5歲男孩跑到哈爾濱市兒童醫院求救:“快救救孩子!”經過近半個小時的搶救,急診醫生將呼吸、心跳全部停止的孩子從“鬼門關”搶了回來。但剛鬆口氣的醫護人員卻發現了異樣:孩子身上有多處淤青,疑似外力襲擊所致。面對傷痕纍纍、昏迷不醒的孩子,醫護人員難掩心中疑問:“是誰傷了孩子?”
答案令人吃驚,對孩子下如此狠手的,竟然是孩子的親生父親。
多重性格
旁人眼中不同的耿某
事情發生在2011年5月12日。知情者稱,送孩子入院的中年男子自稱是孩子的父親耿某,他告訴醫護人員孩子名叫“新新”,幾天前曾出現抽搐昏迷,經家人按壓“人中”恢復了意識。當晚,因孩子再次出現抽搐,且昏迷不醒,這才被從蘭西縣送往哈市搶救。
為調查“新新”重傷真相,2011年5月13日,記者驅車百餘公里趕到了綏化市蘭西縣後蔡家屯,這就是耿某出生和長大的地方。記者在附近了解到,耿某的父親約10年前因病去世,耿家的人常年在外打工。耿的叔叔告訴記者,在他眼中耿某是一個非常老實的人,並且沒有什麼惡習。
耿某的弟弟在河北打工,聞聽哥哥的事情後趕回哈爾濱。他告訴記者,自己和哥哥一年多沒見了,在他的記憶中,哥哥是個開朗的人,臉上常帶著笑。自己結婚時,哥哥手頭並不寬裕,但還出資幫忙。他覺得哥哥很善良,至今他還不相信哥哥打孩子的事實。
耿某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大型家裝公司。耿某公司的王經理告訴記者,耿某到這家大型家裝公司任項目經理已經一年半。從回訪業主的情況看,不少業主反饋耿某“人好、心細、有責任心”。耿某的同事講,耿某與人交往挺客氣,不抽煙,也不怎麼喝酒。
耿某的前妻武某説,耿某多次“出軌”,但她為孩子都原諒了他。離婚前耿某確實沒對孩子“伸過手”,這也是她把孩子送回耿某身邊的原因。
在新新曾上過的幼兒園,老師側面證實了耿某離婚前未對新新施過暴。新新在幼兒園時,身體、情緒正常,老師沒發現過新新身上有傷痕。
婚姻失敗
孩子淪為受害者
2011年5月14日17時許,記者輾轉找到新新生母武某在哈市暫住的住所。因身體虛弱,聽聞孩子遭遇受了刺激,武某正躺在床上“打吊瓶”。
武某告訴記者,10年前她與耿某經親戚介紹,“處”了半個月後,她覺得耿某長得精神、有手藝,對自己不錯,就與當時還是木匠的耿某去領了結婚證。當時她的選擇遭到全家人的反對,可她“吃了秤砣鐵了心”。儘管自己哥嫂等親屬被氣得沒有參加婚禮,但她依然在老家辦了酒席,後隨耿某一同回哈爾濱繼續打工。
婚後,兩人也過了一段恩愛時光,然而新婚半年後耿某就因為喝酒,對她大打出手,兩人因此開始頻繁地“打仗”。後來耿某“總想著當老闆,不願幹活”,到新新出生後,耿某才逐漸“消停”。此後,她陸續發現耿某“跟別的女人有染”,這才對耿某“死了心”,2010年11月3日與耿某回蘭西老家離婚。
武某説,她沒想到自己失敗的婚姻竟“害了孩子”。
離婚協議書約定,孩子歸男方撫養,在孩子能上小學前,由女方暫時帶養。其中特別聲明:女方代養期間,男方每月必須給女方500元生活費。如果每月拿不到錢,孩子送還男方。在離婚協議書上,同時還標注著耿某欠武某親屬債務等內容。
最近一次兩人之間的通話是在新新生日的當天。武某説,新新的陰曆生日是三月初一。當天,她曾給耿某打過電話,讓他別忘記給孩子煮雞蛋過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