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濰坊的李莉菁在路上遇到66歲的宋老太騎車摔倒,毫不猶豫地上去攙扶,結果卻被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李莉菁因此成為濰坊版“彭宇”。日前,(山東)濰坊市奎文區法院一審判決,駁回老人的訴訟請求,李莉菁不承擔責任。
説起這個耗時一年半的糾紛,45歲的李莉菁情緒激動。她回憶,去年6月4日上午,她騎電動車去買菜,走到一家藥店旁時聽到身後有自行車倒地的聲音,回頭一看是一位騎車的老人摔倒。“我沒多想,趕緊走到跟前,先扶起自行車,然後小心地扶起老人。”怕出意外,李莉菁守護著老人,直到老人的丈夫趕來,還幫他們撥打了兒女的電話。老人的家屬趕到後迅速撥打了“120”,將老人送往醫院。臨走前,老人卻突然説是李莉菁將自己“刮倒的”。
隨後,交警到現場進行勘查,但由於證據不充分,交警部門無法認定老人的自行車究竟是怎麼倒地的,事故責任無法認定。自此,老人家人便開始要求李莉菁賠償。今年6月,宋老太一家起訴,請求法院判令李莉菁支付老人住院醫療費等共計8500余元。
9月20日,法院開庭審理。李莉菁的代理人認為,案件的焦點是李莉菁的電動車是否與宋老太發生過接觸。如果沒有接觸,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上前攙扶倒地老人的李莉菁更不該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