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佈會 | 新聞人物

丟貨物只賠數倍運費 快遞“潛規則”遭網友聲討

時間:2011-10-17 10:47  來源:荊楚網

  眼下,不少白領都是網購達人,上網淘便宜固然開心,但遇到一些服務不到位的快遞,也著實讓人心煩。最近,一些網友遇到了不平事,繼而發帖怒斥快遞“潛規則”。

  潛規則1:

  送貨不通知或不上樓

  近日,家住武昌楊園的網友“melody0630”發帖稱,兩次受了一家快遞公司的氣。第一次,快遞員電話也不打,直接往她家送貨,偏偏她媽媽去了附近的公園。快遞員要是騎車過去,5分鐘就能到,卻説公園不是她的派送範圍,害得媽媽氣喘吁吁地跑回家。

  第二次,同一家快遞的業務員晚上9點多到了樓下,扯著嗓子喊她下去拿東西,可她住在背面的房子裏,沒聽見,鄰居卻被吵得受不了。“melody0630”氣得在帖中質疑:“未必快遞員窮得連電話費都出不起?”

  “為什麼不打電話通知我?害得我取件時,學校還要加收2元服務費。”最近,漢陽某學校的吳同學頗為不解,他在網上淘了雙鞋,賣家説9號就到貨了,可他遲遲沒收到。快遞公司説學校已簽收,可他回校取件時,卻被學校強收2元服務費。

  據了解,根據國家郵政局發佈的快遞服務標準,快遞公司應將快件送到約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除非收件地址不在配送範圍、收件人要求自取或連續2次無法投遞。

分享到:
編輯:張曉靜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