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晚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三人民醫院外科大樓3樓手術室火災事故發生後,引起各方高度關注。記者從上海市衛生局獲悉,經公安、消防、衛生部門認真核查,事故原因已基本查明,火災根源在於醫院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薄弱環節,手術室等特殊區域應急預案缺失,由此造成醫務人員應急反應能力不足。為此,已免去醫院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院長陳愛東的職務,給予醫院院長方勇行政警告處分。
8月24日19時30分許,死者朱某因車禍被送入三院三樓1號手術室接受全麻下肢截除手術。手術後期,一名麻醉醫生、一名護士離開手術室進行患者手術情況錄入。21時45分許,另一名護士發現隔壁2號手術室空氣凈化器起火,即取滅火器撲救,無果,趕到二樓用座機報告醫院總機室。同時火勢蔓延至1號手術室,另一名麻醉醫生離開1號手術室呼救並告知同事用手機報警,因煙霧很大無法返回手術室。兩名手術醫生繼續縫合傷口,後因照明斷電,煙霧濃重,在查明呼吸機工作正常(一般呼吸機停電後可自主工作半小時左右)後,而手術床在停電狀態下無法搬動,只得撤離現場尋求救援。經醫學專家論證,此時如緊急搬離病人,去除呼吸機,採用簡易呼吸器,即“捏皮球”方式輔助病人呼吸,手術室大量有毒氣體勢必進入病人體內,會導致嚴重後果。
根據醫院保安和醫務人員提供的資訊,消防隊員進入三樓1號手術室發現被困患者,其呼吸軟管已脫落(事後發現其斷口呈熔融狀),將其抬至3樓樓梯口,經院方現場搶救無效死亡。
經消防部門認定,起火原因為手術樓三樓2號手術室內北墻上方通電工作中的挂壁式空氣凈化器故障所致。經法醫屍檢,患者死因係一氧化碳中毒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