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佈會 | 新聞人物

經最高法核準 藥家鑫今日在西安被依法執行死刑(圖)

時間:2011-06-07 13:55   來源:新華網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故意殺人罪犯藥家鑫7日在陜西省西安市被依法執行死刑。

  2011年4月22日,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藥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藥家鑫提出上訴。陜西省人民檢察院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建議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于5月20日依法作出裁定,駁回藥家鑫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認為,被告人藥家鑫開車撞倒被害人張妙後,又持刀將張妙殺死,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藥家鑫僅因交通肇事將被害人撞倒後,為逃避責任殺人滅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處連續捅刺數刀,將被害人當場殺死,其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屬罪行極其嚴重。藥家鑫在作案後第四天由其父母帶領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自首,但不足以從輕處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準死刑的裁定。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7日上午在宣告上述裁定後,對藥家鑫執行了死刑。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兩岸新聞 臺灣新聞 港澳僑新聞

編輯:張曉靜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