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的晚上,一位父親把一輛黑色的本田車交給只有14歲的女兒,讓她在中山路上行駛。這種行為,是慈愛的爸爸滿足了女兒兒童節的願望?還是糊塗的父親全然不顧自己和女兒的生命安全?
初三小女生愛開車
一位溺愛孩子的父親,一個剛滿14歲的女兒。6月1日兒童節這天的22時30分,在和平區中山路三經街路口,瀋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和平一大隊的民警正在這裡進行交通整治。一位接剛補完課女兒回家的父親答應了女兒“兒童節,我想要開一會兒車”的請求,將車輛交給了上初中三年級的女兒駕駛,結果開出沒多遠,就被執勤交警攔下……
當日23時30分,在交警和平一大隊的業務室內,記者見到了這對父女。14歲的小女生正坐在椅子上,還不清楚發生了什麼事。他的父親正在接受交警的調查。
“我真知道錯了!我的孩子今年上初三,每天學習到很晚,天天還有補課。今天是六一兒童節,晚上她還有課要上。22時我去接她回家的路上,她對我説想要開一下車,由於她還未到法定年齡,因此並沒有取得駕駛資格,但我看孩子平時太累了,就答應了。”孩子父親一臉誠懇地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