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付某在歌廳消費後不結賬,自稱是公安局長親屬,撥打110讓民警過來替他結賬。在被民警帶往派出所核實情況期間,付某將一名民警打傷。記者上午獲悉,付某因犯有妨害公務罪被朝陽法院依法判處拘役5個月。
2010年12月13日6時許,付某在朝陽區某歌廳消費後,因無錢結賬與歌廳工作人員發生爭執,遂撥打“110”報警電話,謊稱是公安局長的親屬,要求民警前來為其結賬。
朝陽分局東風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將付某帶回派出所了解情況。付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並用頭撞墻,民警陳某見狀上前制止時,被其打傷。經鑒定,陳某所受損傷為輕微傷。經鑒定,付某係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
法院認為,鋻於付某係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其親屬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因此法院依法從輕處罰。(張蕾 黃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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