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婚外情,有人開設網站專門為“二奶”維權。鄭百春的“二奶維權網”早在2006年6月就已創立,當年曾因明確打出為“二奶”維權的招牌而名聲大噪,引起國內外數百家媒體的廣泛關注。但最近也有人揭露鄭百春“假律師”、“假碩士”身份。而網站發展至今卻經營慘澹,而且漸漸偏離他創辦的初衷。(5月30日《現代快報》)
法律的精神是維護社會公序良俗、公平正義。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了 “一夫一妻”的合法婚姻制度。而“二奶”出於圖財、圖利、圖色、圖名等各種目的,“插足”他人家庭,破壞他人幸福。同時,因二奶介入引發的民事糾紛和大案血案不勝枚舉。他們的行為既踐踏了《婚姻法》的尊嚴,也剝奪了別人的合法權益,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譴責。
法律只會保護正當合法群體的利益。“二奶”作為某個個體當然也有合法權益,從業務的角度上來看,如果律師為其維權也無可厚非。可特地開設網站,大張旗鼓公開為“二奶”這個群體維權的話,勢必會給公眾傳遞一種錯誤訊息和消極暗示,是不是‘二奶’已經合法了?是不是“二奶”可以名正言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