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佈會 | 新聞人物

藥家鑫案受害者丈夫稱賠償太少 考慮提起上訴

時間:2011-04-23 09:52   來源:東南新聞網

  各方説法

  藥家鑫律師:應保障藥家鑫辯護權

  一審結果出來之後,藥家鑫的辯護律師路剛在微博上與網友進行交流。他表示,自己會為藥家鑫辯護是在履行律師的職責,“就像醫生不能拒絕病人,辯護律師也不能拒絕被告人。”

  路剛表示,被告人(藥家鑫)對自己的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會有公正的判決。但是,被告人在法院依法判決以前,其只是涉嫌犯罪,其是否罪大惡極,應當由判決來進行認定。為了保證公正的判決,法律賦予了被告人辯護權。(自己作為)辯護人應當提出被告人無罪、罪輕、減輕、從輕的辯護意見。

  路剛表示,“我作為被告人的辯護律師,並不是就肯定被告人的行為,對此行為我也氣憤、遺憾;對被害人以及被害人的家屬也極其同情。但問題是不管被告人犯什麼樣的罪,他的辯護權應當得到保障。”

  網友聲音:藥家鑫應該獲死刑

  藥家鑫一審結果出來後,各論壇網站反響強烈,大部分網友支援判決結果。當然,有的網友認為,死刑傷害的是兩個家庭。

  有網友表示,藥家鑫確實應該判死刑。不過,他卑劣和兇殘的人格,把自己21歲才開始的美好生命斷送了,世界上多了兩個傷透心的母親和一個沒有母親的孩子。

  不過也有網友堅持認為,應該給藥家鑫一個機會。

  也有網友稱,目前很多國家廢除死刑,其主要原因就是給罪犯留條命,可以來賠償受害者家屬!這對受害者家屬來説,比處死罪犯而快意一時有價值多了!可以説,處死一個殺人犯,沒有人會由此得到好處,包括受害者家屬和整個社會。建立犯罪分子終身強制性賠償機制,才是對受害者家屬真正負責。

編輯:王怡然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