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佈會 | 新聞人物

墓地亂象暴露監管真空 公眾呼籲:也需“調控”

時間:2011-04-04 11:01   來源:中國廣播網

公墓管理法規需要更細緻(資料圖片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清明節臨近,經營性公墓20年之後是否再收管理費成為近期社會關注的熱點,除了“管理費之爭”外,“墓地價格飛漲”“活人購買墓地”等墓地亂象同樣吸引了公眾眼球,暴露了目前對經營性墓地的監管真空。在“樓市調控”不斷發力、頻出重拳之時,公眾期待政府對“墓地”也能盡到調控之責,讓逝者安息,讓生者安心。

  “禍”起蕭墻 一紙“通知”引熱議

  最近,青島百齡園公墓在網上和辦公場所發佈的“續收管理費”的一紙通知引起了人們的熱議。

  根據公墓收費通知:“百齡園1994年建園,管理費收繳時間因購墓時間和當時規定的管理費期限長短不一,所以二期管理費交納時間也不一致,根據客戶檔案記載,2012年底到期的佔大部分。”要求到期公墓的逝者親屬明年“五一”後辦理續費手續。

  市民A:買墓穴的時候管理費是含在這個裏頭的,多少年之後你另加這個管理費的話,你得有個説法。

  實際上,公墓使用權20年到期要續費的不僅百齡園公墓一家。1997年出臺的《山東省殯葬管理條例》中規定,購買墓穴時,喪者親屬應一次性交納有關費用,其中,墓穴管理費繳納期最長不超過20年。期滿仍需保留墓穴的,公墓主辦單位應在期滿前至少180天,以適當方式通知戶主辦理繼續使用手續並交納管理費用。

  青島某墓地經營者:到期之後怎麼樣收取管理費,我們幹這一行的好像都沒有一個固定的説法。

  “繳費”稱謂不一 無完整法律法規成監管真空

  記者調查發現,從去年(2010年)開始,青島福寧園、九峰陵等墓地已經普遍開始收取墓地管理費用,有的叫“綠化養護費”,有的叫“墓位管理費”,只是名稱不同而已。

  青島市民政局殯管所辦公室主任熊衛國:第一次買了墓地這個費用,已經含了10年的,很多10年到期以後已經是交了。

  據了解,目前,國家對殯葬市場中的遺體接運、火化、遺體寄存等剛性消費實行了最高限價,而對骨灰的處理方面,卻沒有這方面的制度性要求。各家陵園的墓穴管理費幾乎都是自行制定,並無統一的收費標準。

  青島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副處長王廣軍:這個管理費到底收是什麼標準,這個確實是沒有規定。

  20年之後,如果沒有按時交納管理費,墓穴該如何處理?對此,《山東省殯葬管理條例》中規定,逾期不辦理的,將按無主墓處理。

  市民B:以後他家沒有後代了,入土為安怎麼解釋?沒有錢就讓你更不安?

  無論是20年之後管理費收多少,怎麼收,還是對於沒有續費的“無主墓”該如何處理,目前都還沒有明確的規定。青島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負責人表示,經營性墓地審批需要省民政廳以上的單位批准,市級民政部門只能貫徹國家和省的相關政策,不能自行制定墓地管理費政策。

  青島市社科院研究員劉同昌:造成混亂的源頭就在於我們沒有制定一個很完整的法規或法律,所以我們現在我們應該呼籲,或者應該儘快出臺一個政策,趕快制定管理費的標準。

  墓地價格水漲船高 讓人直呼“死不起”

  “管理費之爭”尚未平息,墓地價格水漲船高同樣引來一聲嘆息。據了解,目前,青島沒有一家公墓的墓地價格是在每平方米萬元以下,而十幾萬元或者幾十萬元的墓地幾乎每個公墓都有。

  市民C:價格高得有點太離譜了,這個墓地比我們住宅房屋還要貴好多倍。

  除了高價墓地讓人望而卻步,某些陵園抓住漏洞默許活人購買墓地,某些墓地自訂“霸王條款”的現象同樣存在。

  市民D:霸王條款實在討厭在什麼地方,這裡的墳告訴你,你只能挖兩次,只能最多放兩個人。

  生者所居之屋,價格不斷上漲,而逝者所息之墓,價格亦接連上漲,而且亂象頻出,讓人直呼“死不起”。

  市民E:關於很多民情的同時是不能炒作的,不屬於賺錢的東西。

  市民F:該放的要放,不該放的,政府該管的還得管,本來就是公益事業性質。

  對於目前墓地中出現的種種亂象,青島市社科院研究員劉同昌建議,政府應該出臺規範具體、有操作性的政策,切實負起對經營性墓地的“監管”職責。

  劉同昌:呼籲我們國家在制定政策的時候應該細化標準,應該有前瞻性預測到墓地會出現的一些問題,只有這樣才能保障這個市場有法可依。(青島臺記者袁丹)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社會新聞 經濟新聞 教育新聞

編輯:吳怡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