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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錘教授”肖傳國刑滿獲釋 仍認為自己無罪

時間:2011-03-21 10:04   來源:京華時報

資料圖:方舟子

資料圖。記者 胡雪柏 攝

  去年,備受關注的方舟子、方玄昌遇襲案,以“鐵錘教授”肖傳國被判拘役5個半月而暫時告一段落。昨天,記者從知情人處獲悉,肖傳國已刑滿獲釋,在3月17日重獲自由。其律師表示,肖傳國認為自己無罪,將窮盡所有法律程式。

  肖傳國在案發前是華中科技大學的教授。去年,他因方舟子、方玄昌遇襲案,被警方認定為幕後主使行兇者。去年10月10日,石景山法院對肖傳國雇兇傷人案作出一審判決,肖傳國因尋釁滋事罪被判拘役5個半月。

  按照判決書上的刑期計算,肖傳國的刑期期滿日為今年3月7日。昨天,肖傳國的辯護律師高子程證實,因一審判決後,肖傳國有一段時間是監視居住,監視居住的時間不計算在服刑期內,因此肖傳國的刑期期滿日比判決書計算的日期延後了一段。

  高子程律師表示,肖傳國在服刑期間情緒比較穩定,但對該案的判決結果,肖傳國本人一直表示不服。二審維持原判後,他應被告人及家屬的要求寫了一份申訴狀,遞交給北京市高院,要求認定肖傳國無罪。這個案件中,肖傳國的行為是故意傷害,但未達到輕傷這一起刑標準,因此不應認定為犯罪,應由公安機關對肖傳國進行行政處罰。高子程律師説,目前申訴尚無結果,“但肖傳國會窮盡所有的法律程式”。有關肖傳國獲釋後的去向、是否與律師見面等問題,高子程表示“無可奉告”。

  昨天,一位知情人士證實,今年3月17日,肖傳國刑滿獲釋,當天早上,肖傳國悄然離開服刑的監所。

  -追訪

  方舟子 為防報復加強防範

  昨天下午,方舟子對記者説:“為了防止肖傳國等人再報復,我將更加注意安全。安全防範的具體細節不能透露。”

  方舟子堅持認為,法院對肖傳國的定罪不妥,量刑過輕,對犯罪分子根本起不到威懾作用。上周,方舟子、方玄昌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了申訴狀,認為肖傳國案屬“重案輕判”,要求發回重審。申訴狀中,兩人認為,即使法院認定肖傳國“故意殺人未遂”有難度,也至少應認定為“故意重傷未遂”,而不是目前判決所認定的“尋釁滋事罪”。

  方玄昌

  該給患者一個説法

  方玄昌表示,他已經聽説肖傳國獲釋的消息,“我和我的家人會更加注意安全”。

  方玄昌説,衛生部回應肖氏反射弧手術時表示,這個技術的安全性、有效性在循證醫學上的證據不足,但相關部門並未處理此事,患者家屬在民事索賠上也遭遇立案難的麻煩,“現在誰來給患者和家屬一個説法呢?”

  -案情回放

  2001年

  肖傳國發表《對方舟子“學術打假”的反思及批評》,批評方舟子“學術打假”存在問題。

  2005年

  方舟子發文質疑肖傳國的“肖氏反射弧”。此後5年間,肖傳國曾以侵犯名譽權為由,5次起訴方舟子。

  去年6月24日

  《財經》雜誌編輯方玄昌被兩男子用鋼管從背後襲擊,頭部傷口深至顱骨。警方介入調查。

  去年8月29日

  方舟子在家門口受到襲擊,兩男子先是向方舟子面部噴辣椒水,後扔出鐵錘砸中方舟子的腰部。

  去年9月21日

  警方稱方舟子、方玄昌遇襲案告破,幕後主使華中科技大學教授肖傳國等4人被抓獲。此後不久,又有一名嫌疑人落網。

  去年10月10日

  一審法院認定5名被告人構成尋釁滋事罪,肖傳國和戴建湘一審被判拘役5個半月。

  去年11月

  該案終審宣判維持一審結果。當月,華中科技大學對外宣稱,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學校、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的有關管理規定,學校作出決定,解除肖傳國在學校擔任的行政職務,即同濟醫學院泌尿外科研究所所長,以及聘任的教師職務。同時,醫院免去肖傳國泌尿外科主任、《臨床泌尿外科雜誌》主編職務;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和待崗察看一年處理;按照《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上報衛生行政部門作出相應的處理。 記者 王麗娜 錢衛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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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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