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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出國打工貼補家用 十年後回國面臨夫離子散

時間:2011-03-17 16:28   來源:中新網

  為改善生活,她漂洋過海,遠赴他鄉,在將近十年的時光裏帶著對家人的思念拼命打工賺錢。海的這一頭,丈夫再三期盼,盼到的卻是妻子回國日期的一拖再拖。最後,丈夫把妻子告上了法庭,堅決要求解除這段沒有未來的婚姻。近日,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這起離婚官司。

  阿國與阿萍經人介紹于1992年相識,1994年1月29日登記結婚。婚後幾年,夫妻雙方雖因生活瑣事偶有爭執,但夫妻感情尚可,尤其是在兒子出生後,夫妻雙方更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小家庭,盡力打拼,一家人生活得樂融融。

  2002年的時候,小夫妻看著周圍的不少人都出國去打工,賺了很多錢,也有點心動。阿萍提出,為了讓今後的日子過得更好,她也想出去幹幾年。在徵得丈夫同意後,當年7月,阿萍忍痛拋下了年幼的兒子,背井離鄉,前往美國塞班島打工掙錢。在此期間,一家人通過電話和網路相互聯繫,一方面緩解了阿萍的思鄉之情,也在一定程度上維繫著夫妻之間的感情,更讓年幼的兒子在其生長過程中感受到來自母親的關懷。但僅僅依靠一根電話線或網線,根本不足以維繫一個家庭。在妻子回國日期3年又3年的一再推遲下,一家人的感情開始出現裂縫。

  2010年12月23日,阿國向奉化法院起訴要求與阿萍離婚。阿萍于2011年2月26日回國應訴,這也是她出國近十年的頭一次回國。在庭審過程中,阿萍言及其一再推遲回國日期的原因時,稱其是為了獲得美國綠卡,將來能夠申請將丈夫和兒子一起帶到美國去生活,她一心想要維繫這個家庭,之前也一直在把自己打工賺的錢匯給丈夫。阿國認為阿萍一再拒絕回國,是對家庭的不負責任,也是導致夫妻雙方感情惡化的重要原因。同時,阿國承認阿萍曾匯款20萬元,但這些錢已經用作家庭生活,並無剩餘。

  當法官詢問雙方的兒子對父母離婚這一事情的看法時,已年滿15周歲的兒子竟直言希望父母離婚,這些年來母親並沒有盡到責任。如果父母離婚,他願意跟隨父親一起生活。聽聞兒子的這番話,身心疲憊的阿萍情緒一度失控,她萬萬想不到自己為了家庭、為了兒子,在外辛苦打拼,回國後面對的竟可能是夫離子散。“我不能離婚,離了婚,我老公沒了,兒子沒了,我什麼都沒了。”

  庭審後,法庭認為原被告雙方婚初感情尚可,雙方産生矛盾的原因是生活瑣事導致的口角,以及被告長期在外打工,夫妻之間缺少溝通與交流,但被告回國後主動與原告聯繫,採取了要求與原告和好的實際行動。雖然原被告雙方夫妻感情暫時出現了問題,但仍有和好的可能,因此決定庭後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將擇日宣判。(文中人物係化名)(記者 何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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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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