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燃氣昨天宣佈,董事會以多數票罷免董事李小雲、徐鷹二人的董事職務,原因是部分董事會成員認為,李小雲、徐鷹在去年12月23日舉行的董事會會議上,沒有披露他們知道的中國燃氣兩名高管被捕事件。同時,中國燃氣董事會決定罷免已被逮捕的劉明輝董事一職。
2010年12月17日,中國燃氣兩名高管被捕。當年12月24日,中國燃氣才發佈公告稱,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執行董事劉明輝及執行總裁黃勇在2010年12月17日被兩位自稱深圳市公安局的人士帶走。公告強調,中國燃氣並沒有被中國政府機構調查或通知將進行調查,也沒有任何集團內的董事或管理層被查問,或被中國政府機構調查。
而昨天中國燃氣發佈的公告顯示,李小雲、徐鷹二人當時是知道中國燃氣兩名高管被捕資訊的。李小雲、徐鷹原為中國燃氣主席及副主席,在稍早的3月4日,二人被公司董事會以同樣理由分別罷免了中國燃氣主席及副主席職務。
此外,中國燃氣董事會以多數票罷免了劉明輝的董事職務,原因是“沒有希望可以在3月31日前取得劉明輝的自願辭任”。據了解,中國燃氣的中國法律顧問向深圳市公安局初步查詢了解到,劉明輝及黃勇二人涉嫌職務侵佔罪。
對於中國燃氣的運營情況,公告稱,公司的日常運營已由高級管理人員負責,並由聯席董事總經理監督,業務一直保持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