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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圖書館借書難收 7000多冊4個月只收回200冊

時間:2011-03-04 14:56   來源:西安晚報

  

  大量催還圖書的信件因為地址不詳等原因被退回

  

  陜西省圖歸還圖書的海報

  9年時間,7472冊圖書被讀者借走,至今未還。去年10月15日省圖書館發起“尋找失落的文明”活動,但4個月僅歸還了200冊,無奈他們只好將活動日期延長,以期有更多的圖書回歸圖書館。

  借書不還 7472冊圖書流失在外面

  “現在省圖館藏文獻332萬冊,每年圖書的外借量在100萬冊次,滯留在讀者手中的7472冊圖書不到總館藏的1%。”省圖閱讀推廣部工作人員王曉説,讀者們的還書情況總體上是很好的。

  據了解,從2001年12月到2009年8月15日,共有4340名讀者從省圖書館借走7472冊總價值16萬多元的圖書,至今未還。閱讀推廣部統計的逾期未還的圖書資訊中,被借書籍的類型多種多樣,其中文學類數量最多,有1683冊,其次為經濟類1316冊,工業技術類位居第三有946冊,還有一些是哲學類書籍。

  聯繫讀者 4個多月只收回200冊圖書

  為了能夠讓滯留在讀者手中的圖書重新發揮作用,去年10月15日,省圖發起了“尋找失落的文明”的活動,規定在2011年2月28日前歸還2009年8月15日以前未還的圖書,可免去讀者超期借書所産生的滯納金,並可免費更換新圖書證。

  活動期間,省圖特意安排專人給4340個借書長期未還圖書的讀者挨個打電話。“前後打了5000多次電話,”王曉説,很多讀者因為電話號碼變更無法聯繫,他們又按照讀者登記的通信地址,給未打通電話的讀者寄出了400多封信,被退回來的有120多封。退回的原因多是地址不詳或者原地查無此人等。

  “這項活動收效甚微,4個多月只收回了200冊圖書。”王曉無奈地説。

  原因分析 丟書 丟證還怕跑路

  為什麼借書長期不還?工作人員分析,借書不還的讀者大多是無意而為之,“死書”的成因首先是讀者丟失了圖書,無書可還;其次是有的讀者發現書好,市場上很難買到,不肯還;第三是有的讀者損壞了圖書,害怕賠付擔責,索性就不還了。這樣的結果是,不少新書、熱門書和有收藏價值的書,一經借出,就石沉大海,嚴重影響了其他讀者閱讀,有些時效性較強的書,不能及時發揮作用。

  按照省圖的圖書借閱制度,一本圖書被借閱的最長時間不超過兩個月,如果超過兩個月就要加收每天1角錢的滯納金。以一位讀者在2001年底借書一冊長期未還,截止到2009年8月15日,産生的滯納金就是200多元。

  工作人員分析,滯納金超過原借書時的押金可能是讀者不願還書的主要原因,因此在活動中,他們特別聲明,在截止日期前歸還圖書,就可免去滯納金。可即便是這樣還書情況也不樂觀,丟書、丟證、嫌麻煩也是讀者不還書的主要原因。

  市民支招 希望開通短信提醒業務

  記者電話採訪了兩位長期未還書的讀者,一位蔣女士説,她不記得自己曾在省圖借過書。後來,在記者的提醒下她説可能是在很久以前借的,應該有好幾年了,具體時間也記不清楚了,“反正好久了,書也不值錢”。

  另一位被採訪者李先生説,他是很早以前借的書,後來搬家時把圖書證弄丟了,省圖書館以前也打電話通知過他還書,但由於當時出差,回來就忘掉了,他説會在家中仔細尋找,儘快歸還。

  記者隨機採訪了幾位前來借書的讀者,他們都認為借書長期不還是不道德的。畢竟圖書是公共資源,是為了方便大眾的。但也有讀者表示,很多人長期不還圖書,可能是忘記了,希望省圖能嘗試著開通短信提醒業務,在借書超期時,及時短信通知讀者歸還圖書。

  活動繼續 期待流失圖書早點“回家”

  “由於以前沒有與讀者達成相關約定,所以對於能否用讀者的借書押金抵償書籍,我們內部還沒有統一意見,畢竟讀者手裏還留著押金條。”省圖閱讀推廣部主任王亞莉説,下一步他們會就此問題諮詢律師。同時表示,省圖發起的“尋找失落的文明”活動將持續到今年5月底,希望有更多的流失圖書能“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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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借書長期不還,還有人經常給省圖捐書。這是記者在採訪中遇到的兩種截然不同的行為。

  昨日,記者看到省圖閱讀推廣 部辦公室裏有一大堆捆綁整齊的書籍。工作人員説這是由兩位熱心讀者在最近一個月內捐贈的,共有400多冊。捐贈者多是希望這些圖書能流動起來,方便更多讀 者。據了解,從去年6月開始,閱讀推廣部已接受讀者捐贈圖書2000多冊,這與長期借書不還的讀者形成了鮮明對比。

  記者了解到,在一些國家,人們也有向圖書館借書的習慣,有借無還同樣普遍,英國有的圖書館甚至得委託專門收書公司幫忙追討。位於英格蘭中部的德比郡,當地的中央圖書館每年借出的各類書籍和影音資料超過100萬次。專門收書公司首先會寄通知單給逾期不還的圖書使用者,提醒他們借去 的館藏資料還未歸還。這些使用者必須在兩個星期內與圖書館聯絡,歸還借出的館藏資料和清還罰款,或安排賠款給圖書館。如果兩個星期後圖書館仍未收到任何回 應,收書公司就會發出警告信,表明會採取法律行動。一再不肯合作者,極有可能被控上法庭面臨牢獄之災。(記者王海鵬 實習生 喬婷 張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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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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