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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良渚文化村公佈《村民公約》勾勒“理想村”

時間:2011-03-03 13:36   來源:新華網

  近日,位於杭州余杭區的良渚文化村樓盤中出現了一份包含有26條“村規”的《村民公約》,與一般的法律不同,該公約全文沒有一個“禁止”,更多的是勾勒著人們對“理想生活”的藍圖。

  在德國萊茵河畔的波恩市有個名叫“Amaryllis”的大型社區,社區內居民通過互相幫助的方式來解決生活麻煩,四十多個家庭定期開會自主決定社區大小事。多年來,這個社區因“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宗旨而被冠以“理想村”的稱號。在浙江杭州,也有這樣一群自稱為“村民”的城裏人。

  《村民公約》中規定的“鄰居長時間不在家時幫助照看”“鄰居因房屋維修需要配合時樂於支援和幫助”“在指定位置停放車輛,不跨線、壓線”等一系列行為準則,包含了生活中許多常被人忽視但卻是最基本的小細節。

  《村民公約》的發起人是年近70歲的業主趙丹涯。早在2008年,愛好文學的他就用半文半白的語言寫下了《村志》:村有村約,但村約無字,無字則雋永,唯自省自重自愛自尊也。共樂樂,地位無高低,學識無深淺,身份無貴賤,崇平等,踐和諧……

  《村志》一經發出,就得到了許多業主的歡迎。“這個東西凝聚了我一生的理想,人與人之間就應該和平共處,世外桃源般的生活誰都喜歡。”趙丹涯説。後形成了較為規範的《村民公約》。

  和許多大型社區不同,良渚文化村中的“村民”對公共實踐異常看重。以《村民公約》的徵集、詢問過程為例,組織者共向3931戶居民徵求意見,最後有92.9%的“村民”提供了反饋,甚至連《村民公約》的整個發佈儀式都是由“村民”自編自導自演完成的。

  “通過活動大家有機會交流,互相認同,這對居住在城市裏的人是很重要的。在城裏,相互間可能冷漠到不認識一起住了10年的鄰居,人與人間不該是這樣。”良渚文化村工作人員王穎説。

  從《村民公約》的起草到修改,從人們的熱情籌劃到主動參與,良渚文化村儼然已經成為不少“村民”心目中的“夢想家園”。(王菁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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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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