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曾經報道了花都一段高速公路上翻車被索6萬元天價拖車費的消息。記者昨天從廣州市物價局獲悉,拖車公司被價格部門依法處以5000元的罰款。
據市物價局介紹,今年2月13日,一輛從成都運載三聚氰胺經廣州的集裝箱車在廣州市花都境內的京珠高速公路翻車。當時應交通事故處理單位的要求,廣州市花都區北興新城汽車運輸服務部前往事故發生點進行拯救作業,並從廣州市外請兩輛30噸吊車進行起吊服務。
在車主處理完相關的善後事宜後,前往停車場提取事故車輛,該拯救單位開具了一張60719元的繳費清單,要求車主繳費,其中包括兩輛吊車的吊車費共計45000元、拖車費2300元、轉運費4輛車合計8000元、搬運費4次合計4000元,清場費300元、倉管費2天合計1000元,過磅費119元。對此,當事車主認為費用過高,故而不同意繳費,並向媒體投訴予以曝光。
事故發生後,物價部門介入檢查發現,事故車輛由兩個部分組成。其中拖頭為7.4噸的重型半挂牽引車,其後牽引的是集裝箱車,集裝箱內裝貨物30噸。事故發生後,拯救單位將該車吊起,並從機場北拖到鐘落潭,大約25公里。
物價部門在檢查後認為,拖車費和路面清理費明顯超過規定的標準,遂依法給予5000元的罰款。
最後,在物價部門的調解下,當事雙方進行了協商,並最終同意各項收費合計1.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