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廊坊固安縣“惠文佳苑”,該樓盤已使用近兩年,但由於承包商和開發商起糾紛,住戶至今未領到房産證。本報記者 陳寧一 攝
百萬工資拖欠3年
工長褚國伶向承包商討要工錢,承包商陳卓表示,開發商不給錢,他沒法付工錢
兔年新春,褚國伶過得並不順心,工地上拖欠其3年多的工資至今未能討回。
“一共3萬多塊,到現在一分沒給。孩子上大學,學費還指望我呢。”褚國伶好酒,説起工錢就鬧心,灌下一口白酒,他説,醉了就啥事也不管了。
酒醒之後,褚國伶還得想這事。
褚國伶説,不單是他,還有50多個工人、一百多萬工資都欠著。“工地上資料員,被欠了近4萬,比我還多。”像是安慰自己,他喃喃自語道。
褚國伶他們興建的是一個叫惠文佳苑的樓盤,在河北廊坊固安縣。2008年,褚國伶進入工地,做了工長。
褚國伶多次給承包商陳卓打電話,討要工錢。但每次陳卓都告訴他,“開發商不給錢,我們也沒法付工錢。”
逼急了,陳卓就帶著討薪的農民工們,上固安縣信訪局。“幾十號人跟上班一樣,早上8點準時到達。要麼靜坐,要麼找領導説事,但要不回錢。”
褚國伶已記不清去過多少回信訪局。“反正,跟信訪局的領導都混熟了。”他説。
從2010年1月份開始,工人們幾乎3天去一趟信訪局。建設局、勞動局的相關人員陪著,一陪就是一天。“信訪局把開發商叫過來,付工錢。派來的人拎著一個藍色的袋子,據説是50萬。”褚説。
“雙方對賬,怎麼也對不上。差距太大,開發商認為只差50萬了,陳卓卻認為還有300多萬。”固安縣信訪局副局長馬建軍説,“現在開發商這50萬確實也未支付,我們只能做協調工作,又不能強制執行。協調多次,我們也很無奈。”
“開發商對不上賬,提著錢就走。一群工人追著車子跑了幾分鐘,沒追上。那是離自己工資最近的一次了。”當時在場的人回憶。
工程款2年猛漲300萬
陳卓要求開發商增加材料漲價費和停工損失費,縣建設局表示,停工,陳卓也有責任
惠文佳苑的開發商是,廊坊市華升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下稱華升公司)。
2007年,陳卓從開發商那兒,承包了該樓盤的第5和第6棟。根據當時簽訂的合同,建築面積7244平方米。按照660元/平米造價,合同價款近480萬。
該兩棟樓于2008年施工,2009年竣工。
竣工後,陳卓要求,在合同價款上增加三項費用,分別為施工變更和簽證,建築法規定的超風險幅度漲價,停工期間損失。
“所以,開發商應支付700多萬。”陳卓説。
陳卓舉例説,施工現場沒有存土場地,需要土方外排和回運,産生大量費用。又如鋼鐵的漲價等費用。
陳卓認為,停工期間給他造成的損失也很大。
2008年3月的一天,正在工地檢查的陳卓突然接到華升公司的通知。“因為開工手續不全,要停工到10月底。”陳回憶説,“我提出甲方須支付停工損失費,大概60萬。甲方沒給明確答覆,就説最後再補。”
固安縣建設局副局長祖建明説,其實陳卓在施工前,是知道開發商手續不全的。縣建設局曾通知他們,等辦齊手續後再開工,並提醒過陳卓,要考慮停工造成的損失。
“但為了趕工期,施工方和開發商當時的利益是一致的,都不聽我們的。”祖建明説。
施工了兩個月,後來處罰通知下來,罰了開發商80萬。
祖建明認為,這個停工損失雙方都有責任。
陳卓也承認,事先知道華升公司的開工證件不全,但“當時開發商都是邊開工邊辦理。我想搞房産不會虧,黃衛東是廊坊市國土局工作人員,又是熟人介紹,也就相信他們了。”
“公務員”出資400萬開發樓盤
黃衛東承認曾參與樓盤開發,但被領導處分後已退出;陳卓稱黃的父親可能還是公司股東
調查中,不斷有人反映,華升公司大股東黃衛東是廊坊市國土局“公務員”。
華升公司的工商資料顯示,2006年10月,黃衛東出資100萬,佔華升公司20%股份。至2007年8月,黃出資400萬,佔80%股份。
“黃衛東是廊坊市國土局公務員,竟然參與房地産開發,這是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為什麼沒人管?”陳卓説。
2011年1月19日,記者聯繫上黃衛東。他説,“我是在國土局工作,當時,表弟潘樂叫我過去幫忙,所以才參與的。當時沒意識到這不對,後來領導找我談話,還處分了我。2008年我就退出來了。現在的糾紛我不太清楚。”
據工商資料顯示,2008年,華升公司的股權確實做了變更,黃衛東將所有股份轉給了潘樂。
而在公司股東中,又出現了一個新名字,黃景元,佔公司37.5%的股份。
陳卓稱,此人很可能就是黃衛東的父親。隨後,記者打電話、發短信多次聯繫黃、潘二人核實情況,均無回復。
1月19日,記者到廊坊市國土資源局採訪。局紀委副書記楊春光表示,“黃衛東現在是廊坊市國土局有償處副處長,副科級,屬事業編制。這應該屬於黃的個人行為。但我們是第一次聽説這個舉報情況。要先調查核實後,再做下一步打算。”
2月16日,記者再次聯繫楊春光詢問核實情況,楊稱,“黃衛東已轉讓出所有股份,在正常上班。”
記者還詢問説,有人反映華升公司新股東,可能是黃衛東的父親,而按照規定,公務員直系親屬不允許開發房産。
楊春光表示,這情況他們不清楚。
樓盤建成,麻煩不斷
由於承包商和開發商糾紛未解決,該樓盤的房産證至今未能辦下來,住戶為此經常陳情
因為入住了惠文佳苑,楊華(化名)也遇到了揮之不去的煩惱。
2009年,她貸款31萬元,買了一套近百平米的房子。“隨後,麻煩不斷。我們到現在還沒房産證,連一張正式發票開發商都沒給。”
“從搬家開始,麻煩就來了。房子2009年就建好了。買了房子後,一直拿不到鑰匙。”楊回憶説,憤怒的住戶們,圍堵在縣政府門口,表達訴求,要住進自己的家。一位帶病的老人坐在汽車前,以死相逼。“畢生的積蓄就買了一套房子,卻不能住,怎麼不急?”
當時,房子的鑰匙在陳卓手裏。
陳卓説,因為開發商不給錢,所以不能給鑰匙。後來,政府部門和開發商一起,強制把鎖換了,讓居民入住。
剛入住時,居民們水電等方面都無法保證。“連取暖器都不給裝,居民們又相約去政府陳情。過了幾天,就裝好了。”楊華説。“直到現在,這房子還不屬於我們。”
她表示,住戶們一直在為房子的擁有權陳情。
固安縣房管局交易中心主任耿艷敏證實,“到現在,惠文佳苑一直沒來申報過相關手續。所以居民拿不到房産證,這樣入住也不符合相關規定。”
固安縣建設局副局長祖建明説,因為樓盤的施工資料在陳卓手裏,開發商提供不出來,所以住戶們沒有房産證。這也導致房屋沒有經過完整的驗收。
但是祖建明強調,他們現場驗收了房屋,品質安全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他解釋説,當時甚至有居民稱,不能住小區,大家就住進縣政府裏。“為了維護地方穩定和居民的利益,因此特殊情況,只能特殊處理了。”
政府協調,至今未果
縣建設局表示,希望雙方走法律渠道,儘快解決矛盾
對於陳卓和黃衛東的糾紛,縣勞動局,縣信訪局,縣建設局曾多次協調,但均無結果。
祖建明認為,陳卓如今的結算書有水分。
據祖建明介紹,雙方分歧主要在建築面積上。一般情況下,門窗、陽臺面積全封上應該按照0.5平米結算。施工方想按照1平米結算。這裡差價就是10萬塊。
祖建明説,在信訪局對賬時,陳卓的老婆不願意對,因為沒按他們的結算方法。
黃衛東告訴記者,是陳卓他們不對賬、不結算,才導致欠薪和房産證的問題。不給施工資料,又找不到他們人。
黃衛東説,“他們還找人到我單位來鬧。我已經退出了,找我幹什麼?”
陳卓則提供了一個相反的説法。
他説,“在信訪局對賬時,開發商派來的預算員和經理表示,對增加部分不清楚情況,需要彙報。後來就一直沒有回音,對我們也避而不見。”
祖建明告訴記者,開發商目前已支付了410萬,其中包括價值80萬兩套房子。陳卓已經將自己的利潤拿走了,他現在要的應該是農民工的工錢和停工損失費。
祖建明説,從2005年開始,陳卓等人就帶農民工到政府要工資,有時候是惡意討要。
祖建明認為,導致目前多種矛盾出現,陳卓與樓盤的開發公司兩方都有責任。如果他們實在無法通過協調達成一致,希望儘快走法律渠道,公平公正解決矛盾。
關注焦點
河北廊坊固安縣的“惠文佳苑”樓盤麻煩不斷,項目雖已竣工近兩年,但施工人員薪水至今未發放,小區住戶也未領到房産證,從而陳情頻發。
麻煩背後,是因為項目承包商在竣工後提出,增加工程款300萬,開發商不予答應,於是承包商無錢給農民工,並扣留樓盤施工資料,使開發商無法向政府申領房産證。
調查還發現,廊坊國土局一副科級幹部,曾是該樓盤開發公司大股東,被單位處分後,已轉股給其表弟。知情者稱,該公司新增股東,可能是這名“公務員”的父親。
固安縣政府相關部門表示,希望他們通過法律途徑儘快解決。本報記者 陳寧一河北廊坊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