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中央紀委監察部在北京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2010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工作情況。 中新社記者 劉震 攝
昨日,中紀委監察部召開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工作情況新聞通氣會。中紀委副書記幹以勝稱,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總經理康日新、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等大案要案已經移送至司法機關處理。
幹以勝透露,2010年紀檢監察部門共接受信訪舉報1427186件(次),其中檢舉控告類1000277件(次)。初步核實違紀線索163480件,立案139621件,結案139482件,處分146517人。其中,給予黨紀處分119527人,給予政紀處分38670人。通過查辦案件挽回經濟損失89.7億元。
從查辦案件的統計數據看,2010年受黨紀處分人數佔黨員總數的比例為1.5‰。幹以勝認為,黨員幹部隊伍的主流是好的。“關於‘腐敗越反越多’的看法是不正確的,所謂‘反腐敗無效論、無用論’也是毫無根據的。通過全黨上下的共同努力,消極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勢頭得到遏制,反腐敗鬥爭取得了明顯成效。”幹以勝説。
幹以勝透露,近兩年中紀委監察部對2000多名縣紀委書記、400多名市紀委書記、850多名市轄區紀委書記進行集中培訓。他充分肯定媒體在反腐敗宣傳方面的工作,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高度重視輿論監督。
關注焦點
1 王亞麗騙官案11人受處
2010年處分縣處級以上幹部5098人,移送司法機關的縣處級以上幹部804人。據記者了解,2009年處分縣處級以上幹部的數字為3743人。
中紀委監察部嚴肅查處的康日新、黃瑤、宋勇、李堂堂、許宗衡、張春江、宇仁錄等大案要案,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正在立案檢查的還有張家盟、宋晨光、劉卓志等違紀違法案件。
在各地區查辦大案要案上,河北省紀委嚴肅查處了石家莊團市委原副書記王亞麗造假騙官案,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1人,移送司法機關9人。山西省紀檢監察部門嚴肅查處了蒲縣煤炭局原局長郝鵬俊案件,郝鵬俊公然違反黨紀國法,貪污、挪用公款,利用職權直接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涉案金額特別巨大,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2 擴內需430人違紀違法受處
2008年11月至2010年8月,共立案查辦擴大內需政策落實中的違紀違法案件314件,處分430人,對75名黨政領導幹部進行了問責。截至2010年12月,有關地方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到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群眾投訴舉報11332件,已核查9258件,處分689人。
在治理國土資源腐敗領域,河北省紀委嚴肅查處國土資源系統腐敗案件,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廳級巡視員、石家莊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顧旗章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李江華、許建斌、陳愛民,遼寧省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原局長羅亞平等被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 全國清理2.5萬個小金庫
2010年,各級紀檢監察部門查處工程建設領域案件1.56萬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9349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5150人。
2009年4月至2010年12月10日,全國黨政部門和事業單位共清理出“小金庫”25738個,涉及資金127億余元;全國因設立和使用“小金庫”受到行政處罰的有842人,受到組織處理、黨紀政紀處分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有1827人。
針對遼寧省莊河市群眾跪訪事件,紀檢監察部門查處多名黨員幹部侵佔集體財物等違紀違法問題,處理22人,移送司法機關13人。
大案回顧
●康日新案
2010年11月,北京一中院對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原總經理康日新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全部財産。
●黃瑤案
2010年12月9日,成都中院對貴州省政協原主席黃瑤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全部財産。
●宋勇案
2010年2月23日媒體報道稱,中紀委對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宋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李堂堂案
2010年2月28日媒體報道稱,中紀委監察部對寧夏原副主席李堂堂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許宗衡案
2010年8月18日媒體報道,中紀委對深圳市委原副書記許宗衡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