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昨日,記者從南海區檢察院了解到,上網發文講述嫖娼經過並上傳淫穢照片的“大炮哥”林成龍,已于近日被該院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正式逮捕,目前該案正處於移送公訴階段。南海檢察院還表明,在作出批捕的同時,他們還在積極引導偵查機關,就本案嫖娼日記中透露的嫖娼賣淫線索開展相應的社會治安治理整頓。
網帖損害佛山形象
此前媒體一直稱“大炮哥”的名字為“林某成”。據檢察院透露,其全名叫林成龍,今年22歲,廣西南寧橫縣人,曾是佛山市南海區獅山鎮新 梵實業有限公司的員工。
經南海區檢察院初步審查查明,林成龍為了滿足個人的低級趣味,于2009年3月份在網際網路登錄網易部落格申請註冊網名為“佛山大炮”後,將自己每次嫖娼的情況用手機拍照並寫成網文,並通過網際網路登錄自己的部落格網頁發表。
“佛山大炮”成網路熱詞
至案發時,林成龍共在網上傳播淫穢相片9張和淫穢網文48篇,其部落格“吃喝嫖賭”網頁點擊率達124000人次,其中淫穢照片瀏覽人次為4499次、淫穢文章瀏覽人次為7025次。另外,在佛山天天新論壇上,其被轉貼的淫穢文章和照片被點擊數達5萬多次。
南海檢察院稱,林成龍以實際經歷詳細描寫嫖娼的地點、價格和方法,極易誘導他人參與、模倣類似違法犯罪行為,引發嚴重後果。
進展:案件正在移送公訴階段
2010年11月21日,警方在林成龍工作的公司將其抓獲歸案。南海分局偵查終結後,于12月14日向南海區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林成龍。
南海檢察院審查後認為,林成龍的行為已造成嚴重後果,涉嫌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在同月20日對其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目前,該案正處在移送公訴階段。
南海檢察院還表明,在作出批捕的同時,他們還在積極引導偵查機關,就本案嫖娼日記中透露的嫖娼賣淫線索開展相應的社會治安治理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