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韶山南路某高層住房樓,“戶內廣告”隨處可見。圖/記者張軼
戶外廣告“強拆日”後 長沙出現“巨幅戶內廣告”
10月21日是長沙市違章戶外廣告“強拆日”,執法人員用了5個小時,將天心區某教育培訓機構的違章戶外廣告拆除;然而,家住五一新幹線的居民張先生發現:這一機構的戶外違章廣告不見了,但在其辦公地點的玻璃內側卻多了個面向大街的“巨幅戶內廣告”。
與此同時,昨日記者在走訪時發現,城區一些臨街玻璃窗上,有的安裝了電子屏、有的貼上了小廣告。對於這些“戶內廣告”該怎麼辦?長沙城管表示將進行摸底,然後整治。本報記者龍源 長沙報道
戶外廣告變身“戶內廣告”
昨日,記者來到了位於長沙五一大道的五一新幹線大廈。該大廈4樓採用的是落地玻璃窗,記者從樓下往上看,大紅色廣告張貼在玻璃窗上。從廣告內容可以發現,這是一家教育培訓機構的所在地,廣告上還簡要地寫明瞭其主要培訓業務內容。由於廣告貼在臨街的窗戶上,且採用大紅色,在五一路上頗為醒目。
今年10月21日,是長沙市違章戶外廣告“強拆日”,當日,記者曾在此地採訪,見證了城管部門將兩塊面積約為300平方米的違章戶外廣告拆除,其中一塊廣告的發佈方正是這家培訓單位。“把廣告設在窗戶裏面,方向卻朝著大街,雖然沒有鐵支架,但實際效果是一樣的。”在現場,張先生告訴記者,新換上去的廣告至少有半個多月了。
“窗口小廣告”比比皆是
為了弄清楚事情的前因後果,隨後,記者來到了五一新幹線大廈4樓。前臺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前段時間確實配合城管部門拆除了違章戶外廣告,之後公司便在玻璃的內面重新製作宣傳畫。“我們是在自己的地方張貼了一些,並沒有違規啊。”
記者隨後在城區走訪發現,這些“戶內廣告”比比皆是。在不少臨街的大樓上,一些戶主將房子出租後,變成了小公司的辦公地,於是窗戶玻璃被張貼上“不幹膠小廣告”,有的甚至在窗戶上安裝電子顯示屏,通過紅色、綠色的LED燈光引起路人的注意,其中以美容、培訓和公寓客房的廣告居多。
摸底調查整治“擦邊球”行為
據記者了解,2006年6月起,長沙施行《長沙市城市容貌規定》,其中對戶外廣告招牌的設置作出規定:禁止在建(構)築物的窗戶玻璃上設置招牌。
昨日,記者將此事反映到了長沙天心城管以及長沙城管局。相關人士表示,對於窗口的貼字,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但在玻璃上設置電子屏廣告是違規的,城管部門正在摸底統計,將開展集中的整治行動。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