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窩點內的砧板上臟亂不堪。記者朱嘉磊攝
據了解,送肉的司機自稱是江西人,來北京不久。他説,每天晚上他開車到平谷,會有人跟他接頭,將肉裝到他車上,他再直接拉到窩點。價格低得嚇人,都是按堆兒算的,幾頭死豬堆成一堆兒也就幾塊錢。這名男子聲稱他幹這行時間不長,屬於機緣巧合,但至於是什麼樣的“機緣”,男子拒絕回答。
被控制的女子自稱是河北人,並聲稱自己就是老闆。當記者問她這些肉賣到何處時,她聲稱是賣到養狗場。
兩名嫌疑人隨後被帶到田村派出所。面對民警的訊問,那名女子一會兒説自己姓嚴,一會兒説自己姓李,而她所説的身份資訊,民警幾次核查,發現都不對。二人不配合調查,甚至連姓名都不説。
結果
死豬肉未經檢疫
工作人員表示,該加工點沒有證照,屬於無照經營。
動物檢疫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這些肉不是出自正規屠宰場,未經過檢疫。雖然是死豬肉,但是否為病死豬肉,還需要送檢才能最終確定。在檢測結果確定後,將會根據結果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如果是病死豬肉,當事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經營腐敗變質的食品,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産動物肉類,經營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的肉類等,由有關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産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生産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産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可罰款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貨值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可罰款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肖岳袁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