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錢給女友買套房
如今女友結婚
新郎不是他
那房,還能拿回來嗎
談了三年的女友卻背著自己跟別人登記結婚,家住合川區久長路121-8的陶先生實在難以接受。更鬱悶的是,在談戀愛時,他花了十多萬元為女友買了一套房,房子的戶主是女友,現在他想要回這套房,不知道還行不行。昨天,陶先生來到合川區海謙律師事務所,向律師黃海諮詢。
女友結婚了 新郎不是他
昨天,在合川區海謙律師事務所,陶先生談起了他和前女友朱娜的戀愛經歷。三年前,他與女友朱娜在學車時認識,互生好感,談起戀愛。但是,由於張娜在合川工作,而陶先生在主城工作,兩人相聚時間很短。
今年6月17日,由於工作繁忙,已有三個月沒有與朱娜見面的陶先生,到合川想給過生日的張娜一個驚喜,卻在街上遇到朱娜跟另一男子手挽手逛街。陶先生立即上前叫住朱娜想問個明白,朱娜告訴他,該男子是她的老公,他們於今年5月在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在已經在籌備婚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