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臺政策規定經濟適用房5年內不得上市買賣,但3名房地産仲介員工卻偽造法院判決書,為客戶順利辦理了經適房過戶手續。記者昨天獲悉,這3名房地産仲介員工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被公訴至昌平法院。
周某是北京前傾家園房地産經紀公司員工,于某和蘭某則是北京京居房地産經紀公司員工。檢方指控稱,去年6月,周某負責找人偽造判決書,內容稱郭先生和于某存在債務關係,因郭先生無力還款,法院判決將郭先生的經適房過戶給於某用於抵償借款。然後,他們拿著這份判決書到房管部門順利辦理了過戶手續。隨後,他們把這套房子賣出,賺取佣金2萬餘元。
今年年初,周某、于某、蘭某3人被查獲歸案。據了解,去年1月,周某就以這種方式幫客戶買賣了一套不滿5年的經適房。兩次交易,周某收取佣金1.1萬元,蘭某收取佣金1.25萬元。
檢方認為,周某、于某、蘭某3人偽造法院的判決書,應當以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追究刑事責任。昌平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此案。(劉傑 高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