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學校醫院原院長趙某,在擔任建設醫院院長和重慶大學校醫院院長期間,收取藥商好處費人民幣12萬餘元,美金2萬餘元,以及千足金100克。因涉嫌受賄罪,昨日下午他在沙坪壩區法院受審。
檢察機關指控,趙某于2001年開始擔任建設醫院院長。2004年,醫院需要購置一台螺旋CT機,但資金不夠。一家醫藥公司老闆王某找到趙某,稱自己的公司願意為醫院貸款提供擔保,條件是公司與醫院簽訂3年的銷售協議。王某還表示,如果趙某促成銷售協議的簽訂,他會向趙某支付好處費。銷售協議簽訂後,王某于2004年到2005年期間,分3次給了趙某共計10萬餘元人民幣和2萬餘元美金的好處費。為了鞏固關係,王某後來又給趙某送上好處費1萬餘元。
2006年10月,趙某調任重慶大學校醫院院長。2008年春節期間,另一家醫藥公司的老闆張某為了能繼續向校醫院供藥,主動找到趙某,交給他一包“土特産”。趙某回家打開包裝,發現裏面裝的是一條100克的千足金。同年10月,又一家醫藥公司的老闆李某以恭賀趙某兒子考上國外一所大學的名義,用信封包了1萬元送給了趙某。
法庭上,趙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他認為自己是在檢察機關調查時交代的,應算作自首。法院沒有當庭宣判。(記者 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