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公車私用的有效辦法之一就是要讓百姓一眼就能看出,哪輛是公車。為此,浙江省紀委等部門決定推廣一些地方的做法,讓公務用車“披上”特殊標識,方便群眾監督。
記者14日從浙江省紀委等部門發出的通知中了解到,全省要推廣一些地方的做法,對公務用車實行定點保險、維修、加油、存放,並貼上統一標識,遏制公車私用,努力降低公務用車成本。
據了解,2004年10月,溫州市平陽縣率先在浙江省給公車貼上了“公車”標誌。用當地紀委有關負責人的話説,就是“直接亮明身份,接受社會監督”。這一做法很快被其他地方效倣、延伸。2006年初和2007年底,浙江省的湖州市和金華市對其公車都採取了統一挂特定牌照,或貼上統一標識的措施,亮明身份。
“公務用車貼上‘公務車’標識,是給自己戴上了規範用車的‘緊箍咒’。”長興縣監察局副局長錢成飚表示,該縣從去年二季度開始給800多輛公務用車統一粘貼“公務車”標識,一段時間以來“違規使用公務車的情況顯著減少”。(記者岳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