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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明知2歲女兒誤喝農藥不救 接著喝完剩餘藥

時間:2010-09-06 14:05   來源:新華報業網-揚子晚報

  庭上痛悔當初沒救女兒,被判過失致人死亡

  “如果我在第一時間將女兒送到醫院搶救,也許她就不會死,是我將她害死的。”在9月3日下午的庭審中,羅美哭著告訴法官,當她發現女兒誤喝農藥的瞬間,她考慮的是反正自己是將死之人,女兒又有心臟病,留她在人世間説不定也受罪,於是她沒有選擇將女兒及時送往醫院搶救,而是選擇帶女兒一起赴黃泉。但讓她想不到的是,可愛的女兒因她一念之差永遠離她而去,她卻陰差陽錯地活了下來。

  兩歲的小花不幸中毒死亡後,淮陰警方迅速介入此案,並對羅美作出取保候審的處理。此時的張駿在忍受著喪女之痛的同時,因為搶救妻子也花了不少錢,為了維持這個舉步維艱的家庭,他決定到常州打工。羅美也利用取保候審的機會,跟隨丈夫到常州,這一走就6年。今年7月,羅美被淮陰警方抓獲歸案。歸案後的羅美告訴民警,她被搶救過來之後,她的喉嚨與胃一直不舒服,家裏的錢也用光了,丈夫説要到常州打工掙錢,留她一人在家也沒人照顧她,所以也把她帶到了常州。

  在審理過程中,法庭認為羅美因家庭瑣事發生矛盾後産生自殺念頭,在準備自殺過程中,因疏忽大意致其幼女喝農藥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羅美自願認罪,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鋻於死者是羅美親生女兒,且羅美的丈夫對其行為表示諒解,對她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遂一審判處羅美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文中人物均為化名)(通訊員 郭振強 記者 朱鼎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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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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