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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逼“鳳凰女”為弟弟結婚出資 否則斷絕關係

時間:2010-08-30 11:37   來源:荊楚網

  弟弟要結婚,本是個大喜的事,但是網名林珊的網友,卻高興不起來:農村的父母要求自己出資20萬元,作為弟弟結婚的花銷,否則便斷絕關係,這讓身為工薪族的她頗費躊躇。她將委屈訴説上網,眾多網友跟帖發表意見:父母“榨姑娘養兒子”,似乎有點不妥當。

  父母

  婚前收入應歸娘家

  人們一般把出身較差,而通過奮鬥事業有成的男士叫做“鳳凰男”,寓意山窩窩裏出鳳凰。在網上發帖的林珊,被一些網友稱為“鳳凰女”。

  林珊在家是大姐,27歲,下面一妹一弟,弟弟最小,今年24歲。由於家裏經濟條件不好,她的學業都是靠貸款完成。研究生畢業後,在一家大公司工作,年薪約20萬元。而弟弟是三代單傳的獨苗,由於被學校開除,一直一事無成,目前靠父母養著。

  最近,弟弟要結婚了,父母終於長吁一口氣,連忙籌備婚事。“建房、彩禮和婚禮花銷,總共需要21萬元,父母出1萬,剩下的全部要我出。”林珊説。

  但林珊自己也處在結婚的節骨眼。先生和自己剛剛領取結婚證,尚未辦婚禮,兩人花光積蓄買下一套房子,沒有餘錢了。她徵求先生意見後,提出送1萬元彩禮,另外再借1萬元給弟弟。聽到這話,父母發怒了,兩老鄭重向她表示,如果不出錢,他們就與其斷絕關係。“我父母説,姑娘出嫁前,掙的錢都是娘家的,不應帶到婆家去!沒錢就找夫家要,就當他們的彩禮錢。”

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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