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店的李先生遇到一件煩心事:前前後後跑了1個月,也沒能證明自己與親生父親的父子關係。
李先生説,自己從部隊轉業後,就把戶口落到了單位的集體戶上,後來結婚生子,戶口一直沒與父母落在一起。前不久,李先生的父親做手術進行了輸血,根據《獻血法》的規定,無償獻血者的直系親屬用血後,可享用無償獻血者獻血量等額經費退費。“我多次參加無償獻血,累計獻血量已達2200毫升,但在報銷用血費的過程中,卻怎麼也無法證明自己與親生父親的父子關係。”李先生説,他的戶口落在了科苑派出所,父親的戶口落在了大張派出所,他去兩個派出所開具父子關係證明,都被告知要到“最後分戶前”的派出所辦理,為此,他來到了公園派出所,但公園派出所的戶籍民警在查詢後告知:“電腦裏沒有你們父子曾在一個戶口簿裏的記載。”
據介紹,淄博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對公民戶籍實行網路化管理,數據庫中記錄了在此之後發生的戶籍變更,但在此之前的數據卻無從查詢。
無奈之下,李先生找到淄博中心血站,血站工作人員説:“如果沒有派出所開具的證明,社區居委會開具的證明也可以。”李先生又找到自己和父親所居住的小區居委會,但居委會工作人員表示:“我怎麼知道你們是不是父子?”“要證明父子關係,難道非要我們去做DNA鑒 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