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南長區人民法院近日成功調解一起財産糾紛案,一名六旬養子因養父去世後未分得財産將九旬養母告上法庭,法院經再三調解後,解除了原被告雙方長達60年的收養關係。
據了解,被告劉老太和曾老伯婚後一直未生育子女,1950年兩人收養當時才3歲的原告曾偉,並將其撫養長大。曾偉成家後,因妻子常與劉老太鬧矛盾,其與養母關係也愈發變得疏遠。
2006年,曾老伯去世後留下一份遺囑,將所有財産都留給妻子劉老太。此後,因老房拆遷,劉老太拿到一筆拆遷補償費、房屋裝修費、一次性獎勵及過渡費共計650600元,當時,劉老太並未將此事通知曾偉。曾偉得知此事後與劉老太多次協商分配遺産不成,一氣之下將老母訴至法院。
庭審時,劉老太強調,被拆老房是自己與老伴的夫妻共同財産,老伴死之前還寫了份遺囑,明確財産與曾偉無關,且自己年事已高,需大筆費用養老,故不同意分配財産。經法院多次調解後,劉老太答應給付曾偉3萬元了結此事,事後,其與曾偉60年的收養關係亦宣告解除。(記者 孫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