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甄某還“細心”地把文件名改為“銀行會員”、“航空公司會員”、“高爾夫會員”等。據甄某交代,經過如此整理,資訊不但賣得快,而且價格也比單純的企業名錄高。
另兩種方式可謂更加“簡潔方便”——與“網友”交換資料、低價購買公民資訊。
據甄某交代,根據其在網站上留下的聯繫方式,不少有同樣業務需要的“網友”和他套近乎,交換數據。
根據警方繳獲的QQ聊天記錄顯示,在網上,甄某和網友“嚮往明天”交換過兩次樓盤業主資訊,共涉及了6個樓盤業主。
據了解,甄某掌握的樓盤業主數據、移動聯通用戶數據中的絕大部分,是他和生意“客戶”交換來的,另一部分則是他買的。落網前,他花了300元買了10多個樓盤的業主資料,每個樓盤只要10多元。
就這樣,甄某在不到一年時間內,積累了多達近240G的海量公民個人資訊。
而在交易中,他則以每2000條至3000條資訊賣100元的價格在網上“批發”,其中,業主資訊則被賣到一個樓盤100元的高價。他的買主,則主要是銷售人員、保險公司、裝飾公司業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