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查,這些資訊的“主人”來自北京、上海、南京、深圳等全國上百座城市,而資訊的詳細程度則令人瞠目——以車主的資訊為例,其中不僅有車主姓名、地址、牌照號,就連車主身份證號、發動機號等也是一應俱全。
據了解,甄某一般都是利用QQ聊天工具,進行公民資訊“買賣”的。在其QQ聊天記錄中,警方共獲取了40余次甄某聯繫出售和成交公民資訊的電子記錄。據甄某交代,從去年3月到案發,他以每次100元至1500元不等的價格,通過出售個人資訊,至少賺了三四萬元。
但是,不在銀行、電信等“有利”部門工作的甄某並不屬於享有獲取公民個人資訊權力和途徑的人員,那麼,一名剛剛畢業不久的大學生是怎樣獲得這些資訊的?
答案令人瞠目——網路自動下載。
據甄某交代,2009年年初,他租用了一台伺服器開辦了一個網站,在網頁上留下了兩個QQ號以及3個電話號碼。為了交易方便,他還辦了20張銀行卡。
要想把資訊賣出去,得讓人容易找到網站,甄某花了3000元買到了某著名搜索引擎的排名。與此同時,甄某開始大肆蒐集公民個人資訊。據甄某交代,蒐集方式不外乎3個渠道:
通過網路自動下載。甄某在電腦裏安裝了一款軟體,它能夠從相關網站上自動採集包括企業名錄、電話傳真、會員、銀行在內的各類資訊,採集結果則以電子錶格的形式,保存在電腦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