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 建議將“嚴禁”改為“請勿”
記者為此採訪了市政協委員、河北世紀方舟律師事務所的康君元律師。康律師表示,針對乞討人員堵路乞討的問題,他很早就向市政協做出過提案,希望交管部門採取措施。“我的看法有兩方面,第一,交管部門的做法無論從它的本身職責,還是公共安全出發,都是值得肯定的。乞討人員的這種乞討方式確實影響了交通順暢,甚至將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牽連在一起,也會或多或少的影響市容,需要治理。第二,從施捨者和乞討者方面出發,施捨者有‘施捨財物’的權利,乞討者有生存的權利,交管部門做出‘禁止’的行政行為是不恰當的。這種警示牌的性質本應該是行政倡導,可是帶上‘嚴禁’字樣,就變成了行政約束,法律沒有賦予交管部門‘禁止施捨’的行政約束權利,所以,這個牌子從措辭上會帶有濫用職權的嫌疑,建議將‘嚴禁’改成‘請勿’。”
深入
“城裏磕頭,家裏蓋樓”現象值得深思
對於部分市民對行乞者的質疑,記者聯繫到市救助站,救助站萬科長向記者介紹了他們在收容、護返乞討人員方面的情況。“有些是真的遇到困難,被逼無奈才流落街頭,他們是很願意接受我們的救助。可是很多乞討人員根本不想改變現狀,他們大都是家庭式,甚至是家族式的,乞討對他們來説就是‘工作’,他們經常拒絕我們的收容救助,有時工作人員護送外地乞討者返鄉,回來時竟然發現他們早早又在原地乞討了,速度之快,讓我們哭笑不得。我們甚至在護送他們返鄉時聽到‘城裏磕頭,家裏蓋樓’的順口溜,著實讓人吃驚。”(您對此有何看法,可致電9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