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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遊違規最多只罰3萬 專家稱罰金太低監管沒力度

時間:2010-07-07 10:18   來源:北京日報

  7月1日起,由國家工商總局起草的《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要求對網路遊戲玩家實行“實名制”登記。

  昨天,北京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虛擬世界的消費糾紛調解自此有了法規依據。中消協有關負責人則表示,現有規定中3萬元以內的處罰金額明顯偏低。

  工商部門:網遊投訴調解難度大 調查取證還需研究

  “一顆網路遊戲中的八九級寶石在現實生活中可以折合人民幣幾十萬元。”據了解,網遊投訴兩大問題最常見,一是遊戲物品被盜,二是遊戲賬號被封存。遊戲玩家投入金錢和精力在網路遊戲裏拼殺,虛擬設備的丟失不僅能帶給玩家很大精神損害,還有巨大的經濟損失。但是網遊消費者卻往往投訴無門,運營商不負責,工商部門調解難度也很大。

  “首先是取證難,第二是消費者的實際損失難以定性,第三是缺乏法規依據。”工商人員介紹,由於網路遊戲是在虛擬環境中進行的,爭議問題證據的取得、保存,不會像現實環境中的購物或接受服務那麼直接。

  如何對網路遊戲投訴問題調查取證,還需要進一步研究。

  中消協:違規罰金最多3萬 失信成本太廉價

  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暫行辦法”明確要求,今後,電子化的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可以作為處理消費投訴的依據。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不得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是記者查詢“暫行辦法”發現,罰金最高也不超過3萬元。

  對此,中消協消費指導部負責人表示,這一處罰力度相對於我國經濟發展水準明顯偏低。不僅如此,現有的一些法律法規,對經營者的處罰金額都停滯在數年前,不足以讓失信的經營者受到應得的懲罰。

  專家:網路消費有望納入消法 遊戲應明示維權流程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吳景明是中消協特邀的政策及立法顧問,正在參與修訂我國消法,據他透露,目前正在修訂的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包括網遊在內的網路消費成為重點內容。在一些發達國家,對網遊的控制非常嚴格。網遊經營者應承擔明確的社會責任並採取措施,保護消費者的“健康權”和消費安全。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主任韓淼表示,消費者普遍建議網遊企業今後在遊戲開始環節就明示消費者維權流程,公佈售後機構和客服電話。(竇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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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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