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爆出“華縣交警執法用上了砍刀”一事。記者昨日獲悉,該縣交警大隊回應此事時稱,持刀者係跟隨幫忙的已辭退協管員。
一名網友6月29日發帖,內容為:“6月27日中午,發生在渭南華縣軍民北路的一次交警執法讓人震驚。據了解,一輛路邊沒油的車輛,交警硬是要強行扣押,因為該車是一店主的熟人的,該店主出面解釋,交警便拿出自已的鑰匙往車裏插,店主的一句‘你們這分明是在盜竊車’惹怒了交警,隨即發生爭執,震驚的是,其中一名交警竟從警車中拿出一把砍刀,砍向店主,幸虧被人把刀奪下,並報了警。”此帖發佈後,被多家網站轉載。
據了解,6月30日,華縣交警大隊給一家網站回復,稱大隊領導對此事非常重視,並立即派人進行調查,調查得到的情況是:“2010年6月27日,因中考縣城部分路段管制,當日上午10時50分,城區中隊民警雲濤等人奉命清理軍民北路滯留車輛,當清理軍民北路萬象廣告公司門前停放的一輛港田三輪車時,城區中隊原辭退協管員楊仁(當時跟隨幫忙)因尋找車主與萬象廣告公司一職員發生口角,後因該職員從身後拔出一把水果刀威脅楊仁,楊仁即坐計程車從家中(縣生産資料公司院內)取來一把西瓜刀,後被執勤交警及時制止。11時04分,縣局指揮中心民警趕到,將雙方一併帶回縣局處理。後因楊仁此舉純屬個人行為,由縣局巡警大隊通知其父楊虎娃自行領回。”
交警大隊同時認為:“此事雖因為楊仁個人行為造成,但畢竟發生在交警執法期間,且引起群眾圍觀,在社會上造成十分惡劣的影響,交警負有一定的責任。”因此決定:“一,城區中隊民警在執行公務時,違反公安工作紀律,未能制止已辭退人員參與執法活動,且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中隊領導應負主要責任,責成寫出書面檢查,在全體民警大會上公開檢討。二,進一步加強警用物品管理,並立即收回楊仁原來配發的所有警用服裝及標誌……。三,以此為契機,開展一次以規範、文明執法為主題的專項教育活動……。”
該回復在網上發佈後,引來眾多網友跟帖熱議,其中部分網友提出質疑,一名網友回帖質疑“怎麼又是已辭退的臨時工”。一名網友甚至調侃道:“已經被辭退的協管員,身著警服、不求報酬、主動參與交警執法活動,並且不畏強暴、衝鋒陷陣,這種行為反映了一種什麼精神?應該算是學習雷鋒、熱心助警、見義勇為的精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