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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長安街車禍續:司機涉危害公共安全被批捕

時間:2010-06-13 07:56   來源:新京報

  - 釋法

  定罪“危害公共安全”因屬故意犯罪

  事故發生後,肇事司機的定罪和獲刑廣為市民關注。本案為何沒有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呢?

  北京市暢穎律師事務所侯曉果律師表示,本案定罪主要依據以下3點:

  首先,犯罪客體不同。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的安全。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是社會公共安全;

  其次,主觀方面的故意不同。交通肇事罪屬於過失犯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屬於故意犯罪;

  最後,處罰不同。交通肇事罪最高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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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傷者王輝再次手術 仍未知噩耗

  王輝的好友王先生介紹,6月初完成多次手術後,王輝一直在恢復中。昨日,王輝在醫院再次接受了清創和植皮手術,以清除發生潰爛的部分肌肉。

  “我們還沒敢把丈夫和女兒去世的噩耗告訴她。”王先生説,目前王輝正在積極接受治療和鍛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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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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