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正在熱戀中,或者是剛結婚的小夫妻,總認為與自己的另一半缺少默契,那該怎麼辦?不妨看看西南大學應用技術學院大三的張玲和男友的“愛情誠信公約”吧!
男友沒接電話 她生氣提分手
張玲和男友小何已交往了一年半,小何在虎溪大學城上學,一般在週末才會到江北去陪張玲。
5月16日,兩人約好了晚上7點在江北北城天街看電影,但從傍晚6點30分開始,張玲就不停地給小何打電話,卻一直沒人接聽,直到晚上9點,張玲手機沒電,小何也沒接聽她的電話。越想越生氣的張玲回到寢室,開始懷疑起男友是不是去見其他女孩了。
晚上10點多,小何打來電話解釋説,自己下午沒課就去踢球了,回來洗完澡後,就睡著了,手機放在衣服口袋裏也沒聽到。張玲覺得男友不重視自己,一氣之下提出了分手。
兩人制訂“愛情誠信公約”
小何冷靜思考後向張玲道了歉,張玲也想到熱映的電影《杜拉拉升職記》裏説,在DB工作的人走路先抬左腳還是右腳,都有明確的規定,便向男友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制訂“愛情誠信公約”,今後遇到這種問題就按公約上的辦,小何也同意了女友的提議。
在公約裏最重要的一條就是:“雙方要對彼此信任、真誠,不能欺騙對方,善意的謊言除外。”有一次張玲和小何在沙坪壩逛街,小何打電話謊稱自己不能來了,在張玲又氣又急的時候突然出現,給了她一個驚喜。張玲覺得像這樣善意的謊言是可以接受的。
專家:“愛情誠信公約”
適合戀愛的情侶和夫妻
婚戀心理諮詢師劉臨琳説,制訂這樣的愛情公約很好,特別適用於戀愛的情侶和夫妻,雙方在達成共識後照章辦事。將兩人相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寫到紙上定為公約,慢慢就會變成兩人的習慣,形成默契。把容易破壞感情的矛盾變成有據可依,雙方相互都有了交代。
但前提是建立在雙方都自願的基礎上,不管擬定愛情公約的動機是什麼,都是雙方對感情的尊重,本質上只想解決感情中遇到的問題。
“愛情誠信公約”
1.雙方要對彼此信任、真誠,原則上不能欺騙對方,善意的謊言除外。
2.心裏喜歡對方時,就要大聲説出來,不喜歡對方,或者發現對方身上的缺點也要告訴對方。
3.遇見一方有事,或者電話沒電要事先通知另外一方,以免對方擔心,看到手機上有未接電話應該馬上回復。
4.吵架後以拉鉤的形式錶示停戰,冷靜後由女方先闡述觀點,等對方闡述完畢,男方再闡述,中途不準打斷對方。
5.如果發生冷戰,不管哪方錯,男方都要在三天內主動找女方解決。
6.誰犯錯要寫1000字以上的檢討。
7.和前女友或前男友聯繫一定要告訴對方,若再見面,另一方要陪同一起去。
8.談戀愛期間,雙方都全力以赴,1%的希望也要100%去爭取,不能輕易説分手。
9.寒假回男方家,暑假回女方家。
以上條例,如違反一次,過錯方給對方充30元話費。(重慶時報)(記者 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