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李女士在淘寶買了一套書發現是盜版,因退貨問題與店主董女士發生糾紛,店主隨即將她的電話、地址等私人資訊公佈出來並寫文章辱罵。昨天記者從海淀法院獲悉,李女士起訴後,法院判決淘寶店主公開道歉並賠償李女士精神撫慰金800元。
消費者李女士稱,去年7月,她從淘寶網上董女士的店舖購買了一套漫畫書,收到後發現是冒用某出版社名義的盜版書,她向店主提出退貨,但兩人對退貨時間、退賠款項等問題未達成一致意見。後來李女士發現,店主從去年8月起先後多次在淘寶網信用評價系統、部落格空間中辱罵她並披露她的真實姓名、電話、地址等個人資訊。
李女士憤而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立即刪除淘寶網上的侵權資訊、在淘寶網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其購書費、交通費、電話費及精神撫慰金等共1000元。開庭時,店主董女士經法院依法傳喚沒有到庭參加訴訟。法院進行了缺席審理。
法院審理後認為,店主董女士多次在自己公開的信用評價系統、部落格中對李女士進行侮辱、謾罵,並公佈其真實姓名、聯繫電話及地址,對李女士的社會評價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侵犯了李女士的名譽權並導致其遭受一定的精神損害。因此法院判決店主刪除淘寶網上相關侵權資訊、在淘寶網上刊登道歉函並賠償李女士精神撫慰金800元。李女士要求的購書費、交通費、電話費等經濟損失因沒有提交充足證據未被支援。(記者王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