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婚前缺乏了解……”上週五,家在江岸區的兩名女子相繼向法院起訴離婚,訴狀中均是如此開場。受案法官就此提醒,快節奏生活、自由度開放的現代生活下,婚姻大事仍需慎重取捨。
生於1987年的秦雲(化名)是外地女孩,去年底經人介紹認識武漢男子封生(化名),去年12月相識僅一月後兩人就走進婚姻殿堂。婚後不久,秦雲才發現丈夫舉止詭異,日常生活中提出古怪要求:妻子必須以笑容相對並得笑出聲,以證明她過得開心。“他還經常無故謾罵、砸東西”。後經調查才發現,封生曾患有精神疾病,並有過長時間治療。
秦雲提出分居,沒料想封生用刀、磚頭自殘,嚇得秦雲只好躲在娘家。
另一名提出離婚的女子李婉則稱,2008年底在網上認識丈夫呂均(化名),相戀半年結婚,小夫妻還曾簽下婚前協議“不管誰對誰錯,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須先輕聲哄女方一次”。但實際生活中,李婉才發現丈夫有家庭暴力傾向,自己也因此多次寫下遺書輕生,被救。
法官稱,離婚案有待開庭進一步審理,但從受理大量年輕人離婚案來看,所留行的“閃婚”現象值得深思,神聖的婚姻還是得慎重抉擇,畢竟是一輩子的感情相依。(見習記者袁黎 通訊員安陽 實習生李琰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