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花甲之年的高某強姦幼女,鋃鐺入獄,引來親朋的責罵和村民的唾棄。昨日,河南扶溝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高某犯強姦罪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高某係扶溝縣曹裏鄉某行政村村民,今年五十九歲。2009年9月至10月,高某以“零花錢”為誘餌,一次給三元錢,共三次將本村小學生李某(女,1998年3月生)帶到自己家中堂屋東間和其大兒家中堂屋西間實施了強姦。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高某姦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構成強姦罪,應從重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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