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春節後第一天上班,但有的員工可以按照單位“慣例”在家多休幾天,這種誘人的“黑市假”會不會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羊城晚報記者昨天獲悉一單案例給大家敲了個警鐘。
阿冰(化名)的家在北京,2007年他隻身來到廣州,加入廣東一家網路公司。
“我這樣選擇的主要原因,是這家公司標榜不需要每天呆在公司工作的方式,並倡導‘多點時間和家人在一起’的企業文化,對休假的批准比較靈活。我家在北京,4歲的女兒體弱多病需要照顧,我希望到了假期能多陪她幾天。”
公司安排的崗位是技術支援,採用不定時工作制,可通過電話和網路向公司的終端客戶提供售後技術服務。因此阿冰遇到假期,會在期滿後多休幾天“黑市假”,這都得到了主管的默許。
2009年2月,春節法定假期過後,阿冰考慮到女兒病情沒有好轉,就在北京多陪了孩子7天,但沒有進行書面申請。
“這7天裏,我還接聽處理了幾個業務電話。因為偶爾在家辦公是公司允許的慣例,上班後我也沒有再進行書面請假。2月底,公司還給我全額發放了當月工資。”
誰知到了3月底,公司突然以曠工時間超過3天為由辭退了阿冰。2009年7月,阿冰認為公司是違法解雇,向廣州天河區法院提起訴訟,向公司索要經濟補償金。一審法院以阿冰證據不足判他敗訴。阿冰不服,向廣州中院提起上訴。
羊城晚報記者了解到,不少企業都有一些員工手冊上看不到的工作慣例。例如每天中午提前半小時去吃飯、元旦提前放假半天、春節後多休幾天假、偶爾可以在家工作之類。平日裏,員工對這些慣例視為理所當然的福利,一些企業也標榜其為人性化管理。
“春節期間,千萬不要以為按慣例自己給自己多放幾天‘黑市假’會沒事兒。”記者針對上述現象採訪廣東安華理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馮世鋒。他提醒讀者,這些慣例猶如“雙刃劍”,在經濟不景氣的時候,往往成為公司解僱員工的法寶。
馮世鋒律師説:“所以大家該請的假還是要通過正規渠道去請,至少要取得自己的直屬領導短信或郵件的同意。否則,被解雇的員工因為拿不出企業准假的書面證據,也找不到公司的明文制度規定,往往在勞資糾紛中處於不利境地。”(王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