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提款機取款後應及時取走自己的卡,以免被他人取款。記者 冉文 攝
最初,“白撿”心理作祟,他在提款機前下手;後來,他連續4天自我救贖,以尋求內心安寧。
昨中午,當30歲的樊真(化名)掏出1000元遞給別人時,他終於長舒了一口氣。這口氣憋在他心中已經4天,也意味著他此時終於完成持續4天的自我救贖。
原來,4天前的傍晚,他通過別人插進提款機忘記取出的信用卡,取出1000元佔為己有。
“這筆錢到底還不還?要還,該啷個還?……4天來,內心煎熬把我折磨得不成人形,用行屍走肉來形容每天的生活毫不誇張。”望著信用卡主人接錢後遠去的背影,樊真如竹筒倒豆般,向記者袒露他這4天的心路歷程。
1時間:上週六傍晚
地點:江北區紅旗河溝
取了別人1000元
心想這是“白撿”的一疊錢
當天下午,我跟幾個朋友喝了一頓酒。大概晚上6點鐘的時候,大家喝得二麻二麻的就散了。往家走的時候,接到姐夫打來的電話,他要找我借1000塊錢,晚上去打牌。
這時,我正好走在江北紅旗河溝蘇寧電器商場附近。看到商場門口有銀行提款機,我走過去,準備取錢後跟姐夫碰面。正在取錢的是一對30多歲的夫妻,他們取了200塊錢後急慌慌走了。
我摸出錢包,準備把銀行卡抽出來插進提款機。沒想到,提款機螢幕顯示,先前那對夫妻的銀行卡還插在提款機裏,而且可作取款操作。
我記得別人講了這樣一件事:只要不把別人信用卡插進提款機,然後輸密碼取錢,就不算盜竊。面對眼前不是我插進信用卡的提款機,我想,立馬用指頭動幾下就能白撿一疊錢,這説明我運氣來登了。轉念又一想,就算我把錢取了,撐破天也只算個道德敗壞的人。
就恁個,我想了四五秒鐘後,開始按動取款鍵。不到1分鐘,1000塊錢到手。我揣進褲包就開跑,信用卡還留在提款機裏。
2時間:取錢1分鐘後
地點:提款機附近人行道
揣1000元進褲包
跑了三四百米就跑不動了
我順著人行道邊跑邊回頭看提款機。我沒搞醒豁的是,我身體很壯,可跑了三四百米後全身出汗。越跑越慢的過程中,我終於搞懂,跑不動的原因跟褲包的1000塊錢有關。
天越來越黑,我站在提款機附近的人行道上大口喘氣,像個傻兒一樣站在原地不動。一個念頭在我腦子裏跳來跳去:這錢該不該還?要還,該啷個還……七八分鐘後,我拖著腳向提款機方向走去。
大概等了半小時,我沒看到那對夫妻返回,更沒勇氣看留在提款機的信用卡還在不在。
3時間:取錢1時小後
地點:茶樓
受到老天爺懲罰
手機啥時候丟的都不曉得
從別人信用卡取錢1小時後,我在平時打牌的茶樓跟姐夫碰面了。他見我一臉心事,就問啷個回事。我原原本本地跟他講了,他要我一定把錢還回去,同時提醒我,絕不能通過派出所尋找信用卡主人。
我也是這樣想的,因為我最近才找到一份讓人羨慕的穩定工作,進派出所後,前途就完了。
打電話給女朋友,她建議我向媒體求助,希望通過記者找到信用卡主人後還錢。給《天天630》和重慶晚報打電話時,竟鬼使神差不要求採訪,怕萬一我照片登出來毀了前途。
挂斷電話不久,老天爺懲罰了我這種貪婪和優柔寡斷的行為——給媒體打完電話後,恍恍惚惚中竟不曉得電話在啥時候掉了。
接下來,我和姐夫的朋友打牌。我手氣很好,沒多久贏了至少1500塊錢,可我一點笑容都沒有。
打完牌回家,我不敢給媽和老漢講從別人信用卡取1000塊錢的事。躺在床上,從沒失眠的我失眠了。天亮後,我又給媒體打電話,強調願接受採訪尋找信用卡主人。這時,我才發現不知何時嘴角已經起了血泡。
4時間:本週一上午
地點:取錢的提款機附近
自我救贖太困難
請朋友當替身上電視
這幾天總是陰天還有雨,我心情比天氣還糟。本週一上午,我鼓足勇氣走進那家管理提款機的銀行。
工作人員聽明我想把取的錢還給信用卡主人後,很為難。理由是,我不能提供那張信用卡號碼,更不知道信用卡主人身份資訊,銀行無法找到信用卡主人。
工作人員建議我去找派出所。我不能去,曉得這一去就完了。啷個辦?我想了半天,開始給律師朋友、同事和鐵桿兄弟夥打電話,在傾吐苦悶的同時讓他們為我出主意。他們都建議把錢還給別人,只有這樣才能自我救贖。
當天還發生了一件事。我給跟朋友們打完電話後,記者對我進行採訪,地點在那天取別人錢的提款機附近。
現在想起來覺得很喜劇:由於我怕自己相貌被拍下來,就請朋友當替身背對錄影機,權當是我接受採訪。其實,那時,我在鏡頭之外的地方對著話筒講取款和想還錢的事。新聞播出來時,我的聲音作了技術處理,這是我特意要求記者這樣做的。一句話,我還是怕被單位的人看出後,影響前途。
新聞播出後有沒有效果?記者不能保證有效果,我更是心裏沒底。
5時間:昨天中午
地點:江北區大石壩
把錢歸還給主人
內心終於得到了安寧
記者給我打電話,説信用卡主人現身了,約定還錢地點在江北區大石壩。
這個消息讓我懸著的心稍微踏實了一點,然而內心還是像前幾天那樣亂得很。出發前,我特意照了一下鏡子,由於每晚都失眠,我的臉瘦得至少小了兩圈。這讓我想起了之前稱重結果,取錢後瘦了七斤多。
媽和老漢關心詢問出門幹啥子?我苦笑説去減肥。
等待信用卡主人時,我接連抽了兩支悶煙。曉得自己釀的苦酒只能自己喝,內心痛苦我必須承受。自從那天晚上變成一個道德敗壞的人後,那1000塊錢就一直放在包裏,每天背著包卻不敢拉開拉鏈看一眼……一團糟的生活,讓我感覺我跟行屍走肉差不多。
信用卡主人終於來了。他説,他和妻子取款離開後,不知道信用卡沒取走。當他們從新聞中得知他們曾經取款的地方,有人從別人信用卡取走1000塊錢的事後,他們才知道信用卡丟失了。
把錢還給他們時,我的心終於踏實了。
律師説法
這種“白撿”屬非法佔有他人財物
操作別人忘記拔走的信用卡取錢,屬盜竊,還是像樊真説的那樣屬“白撿”的不道德行為?昨日,重慶功偉律師事務所律師沈仁剛介紹,這樣幹屬詐騙行為,即使樊真酒後“誤操作”也不能構成免責理由。
但是,樊真從別人信用卡裏取走1000元,未達到構成詐騙罪的標準,即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這並不表明樊真的行為沒觸犯法律——他違反了民法通則規定,屬非法佔有他人財物。
樊真能想方設法主動退還這筆錢,其行為值得肯定。話分兩頭講,若樊真非法佔有這筆錢後,一直心存僥倖或明知信用卡主人是誰卻不歸還,信用卡主人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屆時,樊真必須對自己的行為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