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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6歲少年殘殺女友 出租屋內伴屍入眠一個半月

時間:2009-11-30 09:30   來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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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0月3日,16歲的盧某與女友爭吵後,拿起繩子死死勒住女友的脖子。看到女友喘粗氣反抗,他用一個塑膠袋套在女友頭上……隨後將女友屍體藏在床下,還在這張床上睡了一個半月。

  案發現場

  年輕女子殞命出租屋

  11月26日,(湖北襄樊)高新區徐崗路一齣租屋門外,圍滿了市民。原來,一年輕女子慘死在出租屋內。

  房東劉先生介紹,死者李某今年17歲,3個月前租住在此。26日下午,他找李某收房租,一直無人應答。隨後,他用鑰匙打開房間。頓時,一股異味撲鼻。床下露出一雙腳,屍體上蓋著紙盒,劉先生嚇得急忙報警。

  接警後,警方趕至現場調查。高新區公安分局刑警隊張姓負責人稱,經現場勘察,該女子屍體高度腐爛,死亡時間至少在1個月以上。

  民警很快了解到,死者李某是谷城縣茨河鎮人,在租房附近的一家酒店打工,一個多月前從人們的視線中消失。

  民警出擊

  兇手38小時後歸案

  11月28日下午,高新公安分局刑警大隊辦案民警向記者介紹了案情經過。

  李某的同居男友盧某迅速被警方定為重點嫌疑對象。經查,盧某16歲,與李某同為谷城縣茨河鎮人,此前曾與李某在同一酒店打工。因酒店老闆嫌盧某好吃懶做,辭退了盧某,盧某後來在諸葛亮廣場附近一家茶社打工。

  辦案民警很快了解到,盧某極有可能是殺人兇手,即便不是殺人兇手,盧某至少也是知情人。因盧某11月初出入出租房時,鄰居們已聞到濃烈的腐臭味,他不可能對此情況不知情。民警還發現,盧某11月中旬便離開出租房,經朋友介紹去了武漢打工。

  辦案民警火速趕往武漢。27日晚,民警發現盧某居住在漢正街某民房內。在武漢市公安局的協助下,28日晨4時左右,接警後38小時,民警在漢正街一韓國料理店集體宿舍將其抓獲。

  盧某被抓後,第一句話便説:“我知道你們早晚會來的。”

  案情回放

  為小事爭吵將女友殺害

  被押解回襄樊後,盧某向民警交代了作案經過。

  他和李某同住一個村,從小就認識。今年7月,從廣州回到襄樊的盧某無事可做,李某便介紹盧某到她所在的酒店打工。隨後,二人成為戀人,同居在高新區一齣租屋內。酒店老闆發現盧某好吃懶做,很快將他辭退。他又在諸葛亮廣場附近的一家茶社打工,月工資只有300多元,而李某也只有700多元。

  同居後,李某發現男友身上有很多缺點。兩人住在一起,工資本來就不多,盧某從不做飯,連燒開水都不想動手,餓了到外面買碗麵條吃,渴了就買礦泉水喝,10多平方米租房的地上,胡亂丟了幾十個礦泉水瓶。李某為此十分生氣,經常與盧某發生爭吵。

  10月3日是中秋節,晚上睡在床上的李某想喝水,讓盧某弄點水來喝,遭到盧某拒絕。李某很委屈,覺得自己處處照顧他,可他這點小事都不願幫忙,兩人因此吵起來。

  爭吵中,盧某突然拿起床邊準備用來晾衣服的繩子,死死勒住李某的脖子,看到李某喘粗氣反抗,他又學著電影裏的暴力鏡頭,把一個塑膠袋套在女友的頭上……

  行為怪僻

  與女友屍體同住一個半月

  殺害李某後,盧某用李某手機給酒店老闆發了一條短資訊,稱李某辭職到江蘇打工,未結清的工資由盧某代為領取。發完短信後,盧某還到酒店找老闆要工資,被拒絕。

  回到出租屋,盧某就將李某的遺體藏在床下,又用紙箱板和50多個空礦泉水瓶蓋住李某屍體,他就睡在床上。

  一個星期後,屍體開始發臭。

  與李某屍體上下同眠一個半月的盧某,先後5次揭開床板查看屍體腐爛情況,後因實在忍受不了腐臭味,加上盧某總覺得李某的冤魂纏繞著他,內心的恐懼讓他在茶社打工過程中經常出錯。

  在多重壓力之下,盧某于11月17日離開襄樊前往武漢打工。

  警方分析

  一個16歲少年,手段為何如此殘忍,膽量為何如此之大?昨日,高新區刑警隊張姓負責人告訴記者,犯罪嫌疑人盧某並沒有預謀這起案件,是一時衝動所為。反映出這個少年做事不計後果,法律意識淡薄,殺人後敢與屍體同睡,説明此時盧某畏罪心理大於畏懼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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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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