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國打黑除惡專項鬥爭的不斷深入,廣東也掀起打黑風暴。昨日,廣東警方宣佈,接連打掉了“以朱X利為首”和“以王x葵為首”的兩個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分別先後抓獲疑犯36人和16人。一個黑社會性質組織是怎樣一步一步發展起來,他們是如何維繫經營,其內部組織構架如何,到底有無“保護傘”。
昨日,本報記者深入採訪這兩個黑社會性質組織破案全過程,發現黑社會性質組織發展週期越來越短,在初期依靠“硬暴力”手段挖到第一桶金後,立刻“上岸”進行市場化運作,逐漸向“軟暴力”威懾轉變,以賺錢為目的,其核心骨幹成員相對固定,底層馬仔則頻繁流動,“保護傘”則取決於其實際需要。
保護傘:村民小組長
黑社會性質組織到底有沒有“保護傘”,找多大的“保護傘”,警方説,這取決於其實際需要。比如“王 葵”黑社會性質組織盤踞龍崗區坑梓街20多年,自認為力量強大,獨霸一方,不需要誰來“罩”他;而朱 利團夥則認為有當地的村級保護就夠了,與之勾結合作就可以帶來好處。
據警方介紹,朱 利的“保護傘”,觀瀾街某村的村民小組長莊 洪,正因為看中了朱 利的人多勢眾,企圖加以利用,借助朱 利的力量,稱霸一方。
莊 洪平時開一輛寶馬七係的名車,遇到事情,就打電話叫朱 利派人“擺平”,有時還會主動給他們介紹“活”幹,在當地一帶做生意的都知道,莊 洪才是控制朱 利團夥的幕後老闆,只要找到了莊 洪就可以搞定一切。
立幫規:不準踩地盤
警方介紹,這些黑勢力團夥成員之間一般不聚在一起,為了聯繫方便,成員之間甚至還統一入集群網,各成員之間也並非鐵板一塊,但“如果有事,誰都要來。” 王 葵團夥還將骨幹成員的電話做成通訊錄,發給馬仔做護身符,只要一亮這個通訊錄,其他小混混就不敢來收保護費了。
團夥內部也有自己約定俗成的規矩,比如規定了馬仔一定要聽老大的話,成員之間所經營的行業互不衝突等。團夥成員之間也劃分了地盤,曾經有手下的馬仔相互之間“踩”地盤,後來發現“踩”錯了,結果被老大打了一頓趕出團夥。
打工仔傍靠山成黑老大
1995年,25歲的小夥子朱 利從河南老家來到了深圳,在深圳寶安區觀瀾街一帶瞎混。“身體很壯,出手狠毒,打架玩命”,朱 利很快在觀瀾街一帶出了名。2000年,在一次械鬥中,朱 利被槍打傷了,他沒有跑,“不怕死”的名聲得到了當地一村民小組組長莊 洪的賞識。
莊 洪幫朱 利當上了保安隊長。有了莊 洪的庇護,朱 利開始帶著一幫同鄉有組織地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收保護費、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依附的人員逐漸增多,一些在老家初中剛剛畢業沒多久的年輕小夥子都投奔而來,朱 利成了“一哥”。
深圳寶安刑警大隊負責人分析黑社會性質組織特點時説,本地人與外地人相互勾結,相互利用,各得其所,逐漸演變為黑勢力團夥,60%~70%涉黑團夥都是這種模式。
形成團夥開始市場化經營
挖到第一桶金後,朱 利逐漸開始向幕後隱藏,2007年之後開始準備走“上層路線” ,他將主要精力都放在旗下的産業經營上,平時一般都很少露面,有事情才通過電話遙控指揮。該犯罪集團開始轉向市場化經營,其行業涉及酒店、餐館、煤氣站、廢品站、地下賭檔,甚至販賣毒品。
短短幾年間,朱 利已經積累起上千萬元的資産。此時,這個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的主要收入來源已不再是保護費,更大的收入來源是開地下賭檔,每日進賬幾十萬元。據警方介紹,該犯罪集團中級別較高的骨幹成員方 良、彭 等人也已有各自的産業,團夥成員所得非法利益要逐級上交老大。
警方分析説,此時,這個涉黑團夥已經由初期的“硬暴力”,明顯地轉變為“軟暴力”威懾,以賺錢為目的。在一定區域和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底層馬仔不容易
“幹活”叫“出警”每次掙一百
老大們過得風光,有産業,有名車,有情婦,馬仔們卻過得不一定順風順水。深圳寶安刑警大隊負責人介紹説,底層馬仔的主要收入來源是收取保護費,如果遇到臨時的活幹,還能賺點“出動費”,馬仔們稱之為“出警”,每次100元,勉強維持生計。而有的馬仔則混得很慘,案發後,十多個馬仔在潛逃之前找老大要錢跑路,老大總共才給了200元,每個人剛好夠打一輛“摩的”,逃得很辛苦。
據深圳寶安警方介紹,朱 利犯罪集團實行分級管理。下級犯罪嫌疑人有違法所得要上交上級別的犯罪嫌疑人,由上級別的犯罪嫌疑人拿大頭後,再分給下級犯罪嫌疑人一點小利;下級犯罪嫌疑人必須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保證隨叫隨到。
出事就找馬仔頂罪
這些黑勢力犯罪團夥很懂法律,專門鑽法律的空子,每次作案之前,都會進行細緻的謀劃,考慮週全,分工明確,甚至連“如果事情鬧大了,安排馬仔去頂罪”都已經計劃好了。(記者李棟 通訊員張雷、童思軍、張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