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6月25日電(記者俞麗虹)在許多城市,免費班車已成為超市招攬顧客的重要手段,而一些意外傷害也時有發生。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近日表示,超市班車提供免費服務,但不能因此免責。
上海市消保委不久前接到投訴,消費者沙女士乘坐一家超市的免費購物班車,由於司機操作不慎,導致消費者下車時被車門夾住,隨後又跌倒受傷。但是,當沙女士要求超市承擔賠償責任時,對方卻不予理睬。
據了解,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服務、設施、場所等應當符合要求,能夠保障消費者的人身、財産安全。如果有可能危及消費者的人身、財産安全,經營者需要作出説明和警示,儘量防止意外發生。
目前,上海的大型綜合超市數量已達156家,網點密集。為了爭奪客源,許多超市都開設免費班車。上海市消保委表示,超市免費班車方便了消費者,但“免費≠免責”,經營者在提供免費服務或贈送商品時,同樣要確保服務和商品的安全性,經營者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