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近年來醫患糾紛數量日漸增多,部分患者在就醫時,一旦發生醫療糾紛,不願意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規定的程式和途徑解決問題,而是聚眾干擾醫療機構的正常醫療秩序,以“強迫”醫療機構作出賠償。特別是個別“職業醫鬧”,嚴重破壞了正常的就醫環境。
南充警方將對9種干擾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的行為予以嚴厲制止,以引導患者採取正常的渠道依法解決醫療糾紛。
這9種行為是:侮辱、威脅、恐嚇、毆打醫務人員;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衝擊或佔據辦公、診療場所;圍堵醫療機構大門和診療場所;在醫療機構陳屍要挾擺設靈堂;故意損壞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財物;脅迫醫務人員索要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搶奪、偷竊醫療機構、醫務人員以及患者和家屬財物;其他擾亂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