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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鬧市出租身體當廣告牌 稱為籌錢尋妹

時間:2007-10-25 14:32   來源:半島都市報

當街出租身體的小夥

    24日下午,在青島臺東三路步行街上,一名身穿白色大褂,前後寫著“本人出租”字樣的小夥站在街頭,吸引了眾多市民的眼球。據了解,這名小夥之所以願出租自己的身體,為商家做“活”的廣告牌,是為了籌錢尋找失散的妹妹。市民對此卻褒貶不一。

    “在臺東三路步行街上,有名穿白色大褂的年輕人自稱願意出租自己,願拿自己的身體當廣告牌招商。”下午2時許,接到反映後記者趕到現場。記者看到,該男子身上穿著一件白色的大褂,身後中間位置用墨水寫著“本人出租”,兩側寫著“人體廣告”與“私人保安伴遊”字樣,在衣服中縫處還寫有一手機號碼。該男子的舉動吸引了不少路人駐足觀看。

    “我出租自己的身體,商家可以在我的衣服上寫上宣傳的內容,或讓我穿他們製作的衣服,我給商家做‘活’廣告牌。”該男子告訴記者,他叫薛曉儒,今年 25歲,是山東日照人。薛曉儒稱,3年前他來到青島,一直在城陽打工。他有個妹妹,一年前到青島開發區打工,後來妹妹與他突然失去了聯繫。之後,他便四處尋找妹妹的下落,工作也被迫辭掉了。

    “沒有錢但妹妹還要繼續尋找。我曾看到過這種把自身當廣告媒體當街出租的‘新鮮職業’,出於無奈才這樣做。”薛曉儒説,今天終於鼓足勇氣走上了街頭。薛曉儒強調,只要是不違法的事情,他任何事情都可以去做。

    “來來往往的人都在看你,你覺得舒服嗎?”記者詢問道。“這樣才能達到宣傳的目的。”薛曉儒説,有不少人過來圍觀,出於好奇有的人也會問上幾句,但至今沒有人來“租”。

    記者採訪中了解到,市民對小薛的行為褒貶不一。市民董女士説,她覺得這樣做極不雅觀,認為這種行為實際上是嘩眾取寵。“這種行為很新穎,非常有個性”,也有很多市民表達出自己對這種行為的贊同。他們都認為他只是利用市民的好奇心來實現“眼球經濟”,並沒有違法或不道德內容,借此獲利也無可厚非。

編輯:董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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