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灣觀光主管部門:服貿協議對臺旅遊業有三個利多

2014年03月20日 18:23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20日消息 臺灣旅遊觀光業主管部門“觀光局”20日表示,《兩岸服貿協議》開放大陸赴臺投資旅行業、觀光旅館和遊樂園,有擴大內需、增加旅遊外匯和就業機會等三個利多。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兩岸服貿協議去年6月21日簽署,針對觀光産業對大陸開放部分,根據協議,臺灣維持對大陸開放觀光旅館業,不開放一般旅館;允許大陸旅行社在臺灣設立3家商業據點,經營範圍乙種旅行業務;允許大陸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方式,設立遊樂園及主題樂園。

  臺灣“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指出,服貿協議內容對觀光産業有三大利多:大陸赴臺投資觀光旅館,可助臺灣招攬國際遊客,帶動赴臺觀光,有助旅遊外匯收入,增加本地員工的就業機會,旅館餐飲也可增加臺灣農特産等食材的市場拓展。

  旅行業部分,臺灣僅開放大陸旅行社赴臺設立3個據點,經營範圍限臺灣居民旅遊市場,衝刺內需,不涉陸客赴臺部分;相對於大陸每年有30億的內部旅遊人次,市場廣大,臺灣旅行社到大陸投資家數不受限,有更大的發揮空間。

  主題樂園方面,張錫聰指出,主題樂園設施與旅館一樣有硬體“不可移動性”,大陸赴臺投資主題樂園,一方面可以帶動島內內需市場,也能招攬國際遊客,這是第3項利多。(台灣網 何建峰)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