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22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基隆市環保局長江山鑫為在清潔隊擔任技工的呂姓妻子打考績,被臺“監察院”以違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回避法裁罰168萬元(新台幣,下同),江不服上訴臺北“最高法院”敗訴。江山鑫22日上午出席議會總質詢時大喊“太不合理了,會再上訴”。
江山鑫被控為妻子打二年甲等、一年乙等,被“監察院”認定有利益輸送,依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回避法3次,裁罰268萬元。江不服氣提行政訴訟,被臺北“高法院”判決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江山鑫上午9點在議會總質詢前對外表示,他妻子在他接任局長前就在環保局清潔隊任職,考績又不是他打的,他只是蓋章而已,他覺得很無辜。他多次向“監察院”和司法單位陳述,未被接受。(台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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