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18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中國科技大學新竹分校拉拉隊員馮書慧,2年前在訓練時,意外頭部著地送醫不治。全案新竹地方法院判處江姓教練6個月徒刑、緩刑3年,教練和所屬拉拉隊公司也需賠償538萬元(新台幣,下同)。但死者家屬無法接受學校並無責任的説詞,除了校慶當天在大門口以電子琴花車抗議之外,也強調會再上訴。
位於新竹縣湖口鄉的中國科大新竹分校,2年前發生女大學生馮書慧在練習拉拉隊拋接動作時,在拋高3米高度墜落時,其他隊員雖然接到馮書慧,但頭部卻撞擊到水泥地面,造成馮書慧送醫後不治死亡。全案檢察官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日前新竹地院一審判決教練江慶祥6個月徒刑、緩刑3年的處分。但民事部分,被告江姓教練和所屬的拉拉隊公司,則需賠償死者家屬538萬元。而學校因為只提供場地,則是不需負責。
不過死者家屬認為法院判決不公,學校還是要負一定程度的責任。17日中國科大舉行校慶,家屬則是雇了一輛電子琴花車到校門口抗議,並強調會再上訴追究學校的責任。中國科大副校長廖憲文則強調,意外發生後校方全力協助家屬申辦學生團體保險理賠,並清償死者的助學貸款。全案在院檢調查過程中,校方也配合調查並已做完整説明,家屬的心情可以體諒,校方也尊重家屬上訴表達意見的權利。(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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